:对菁华铺乡政府答复的回答
第3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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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复(2013/8/238:16:40):
网友“csdehang”: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洪亨化工始建于2003年,主要生产硫酸锰,法人代表胡正清,后由于经营不善倒闭,2007年转让给长沙德航胶黏剂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邓洪。由于德航公司将当时洪亨化工转让时遗留下来的锰渣在6年里私自转移、丢弃,并任废水外泄,2013年6月,当地村民发现水质受到污染,并通过多种途径举报。为维护权益,6月底,当地村民将德航公司大门堵塞,乡综治办、派出所马上派人与当地村民进行协调,召开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同意将门打开。但由于德航公司污染整治未到位,应对方法不妥善,导致村民意见很大,堵门情况出现反复,德航公司向乡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反映了情况,县公安局法制科鉴于此事属于群体性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不予立案。此事引起了县环保局的高度重视,对德航公司里面及厂外鱼塘、村民水井进行了水样检测,检测报告送达乡政府后,乡党委政府及时向当地群众公布了相关检测数据,证实锰超标污染。
二、目前的处理情况
1、县环保局、乡政府多次组织德航公司、洪亨化工和当地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议,确定了“先整治,后划分责任”的处理思路,责成德航公司、洪亨化工各出资10万元作为前期整治资金,待整治结束后,由环保局牵头进行责任划分,若划分不清或双方不服,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乡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与县环保局沟通、商量,制定了科学的整治方案,目前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整治结束后再对德航公司反映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感谢您的建言,欢迎您一如既往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宁乡县菁华铺乡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7日
对菁华铺乡政府的答复我们存在以下疑问:
由于德航公司将当时洪亨化工转让时遗留下来的锰渣在6年里私自转移、丢弃,并任废水外泄对菁华铺乡政府的答复深感费解
1、所谓的对硫酸锰废渣的“私自转移,丢弃,。。。。”是否加重了硫酸锰废渣的泄露和污染?事实是德航对废渣的集中堆放和无害化处理大幅降低了硫酸锰废渣的泄露,有效的减轻了污染,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请宁乡县环保局领导及乡政府领导本着事实讲道理,多去了解下情况!
2、所谓的...并任废水池外泄...从2003年洪亨进驻洪仑山开始直至现在,废水池曾几何时没有外泄的情况?是德航造成了废水池的外泄吗??
3、6年了,洪亨化工为什么不对自己遗留下来的硫酸锰废渣做任何处置?相关部门为什么不督促洪亨处理遗留物?当初菁华铺乡政府招商德航时难道不知道这个情况?那乡政府怎么在德航同洪亨化工的转让协议上鉴定盖章的?
4.对当地村民公然的违法事实为何不处理?就算监测数据和结论出来以后也照封至今!!就算德航真有违法事实存在,也是政府相关部门来处理,村民违法堵门焊门算怎么回事?合法企业还怎么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由此造成德航巨大的经济损失怎么办?
5.“。。。村民同意将门打开。但由于德航公司污染整治未到位,应对方法不妥善,导致村民意见很大,堵门情况出现反复。。。。”宁乡县环保局不划分责任、洪亨化工不愿意出一分钱、德航大门一直被焊死而得不到及时处理。请问,德航公司污染整治怎么能到位??要怎么样应对才算是妥善的??
菁华铺乡政府的答复不能让人心服口服!
请您通过法律途径,辨清是非、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