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黑字合同为何对不了现
我系开福区综合农场住户,2003年为配合长大申本,支持政府拆迁。与政府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协议规定:农民征收,享受农民安置。协议签订2年后,到分配时,政府以政策变动为由,强制我户为农民征收,居民安置。几年后来与当地政府多次协商,当地政府置之不理,也未给与合理解释。
诚信难道就是政府只是要求市民诚信,而政府就可不诚信吗
市民朋友:
你好,收到来信后,洪山街道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你户原安置协议签订的指标类别违背了安置政策标准,农场纪委、审计对你户安置指标按政策进行审定,对安置指标类别进行相应调整,是符合政策标准的。你们提出要按原协议兑现,并退付多交购房款的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只能维持已审定的指标类别并维持当时按政策交纳的购房款的标准不变;
二、你户拆迁安置时,在依据政策的基础上,已给予了最大限度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