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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城管动手伤人

2018-3-13 22:29:35发布11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
作为农民工的孩子,对父母的艰辛已是满怀愧疚了。而就在昨天晚上八点到就点之间,我年迈的父母亲,在经开区的蓝思科技园外,被泉塘城管队的执法人员动手打伤。他们职责我父母亲摆摊不法,认为自己在公正执法,就算如此,动手打人伤人乃是执法人员的不公行为!我母亲被当场打在地上起不了身,父亲当即要求以唐懿为首的执法城管理赔医药费,可他们拒认自己伤人,诋毁说我母亲敲诈勒索,说我父母亲违反城市管理条例。
我想请问,老百姓摆摊摆点也是为糊家糊口,再多的泪与汗都往肚子里咽了,现在,极致的尊严却遭到了践踏!这是何等的一种悲哀?
难道城市管理就不能完善,为普通底层老百姓服务么?农民工的呼声也需要被倾听。而父亲所保报案的公安局也不为此立案,那么,是否所有的低层百姓都要为自己的辛勤劳作付出这样惨痛的代价吗?大家都有父母亲,难道看着自己年迈的父母亲被打伤,还不会心疼么?
恳请相关人员对此城管打人伤人事件作出详细的调查,以还我父母亲一个公道。万分感谢!
投诉人您好:     关于您投诉长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泉塘中队动手伤人的信件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城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所投诉的事件,大队经过缜密的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及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漓湘路与星沙大道是城区15条主干道之一,历来都是长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重点管控的路段。针对两条道路交汇处西南角上流动摊贩聚集影响市容市貌这一现象,泉塘中队从2012年3月起就开展了不定期的整治行动。    该起投诉事件发生在4月27日晚8时许,泉塘中队指导员张国平同志带领队员李智杰、李伟鑫、李好为、贺添柱、傅正义、杨浩对在此处人行道擅自摆摊设点的流动摊贩进行整治。现场有几个流动摊贩正在经营,执法队员向他们出示执法证件并敬礼,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流动摊贩的经营工具进行了暂扣。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了解到您的父母两人(以下称男当事人和女当事人)各用一辆手推三轮车在此处摆设摊点。考虑到两人的实际情况,泉塘中队执法队员决定只暂扣一辆手推三轮车。而此时两位当事人都情绪激动,男当事人挥舞锅铲,扬言要打人;女当事人则用脚踢执法队员。见此情况,执法队员耐心的劝说,积极控制事态的发展,中队长唐懿在赶赴现场后一起做当事人的工作。在执法队员的劝说下,男当事人同意暂扣一辆手推三轮车,但女当事人仍然不配合,强行坐上泉塘中队牌号为湘a6cg03执法车辆后排座位,扬言要一直等到自己被暂扣的车辆放行后才离开。行动结束回到中队后,该位女当事人不愿意从执法车辆上下来,中队长唐懿好言相劝,却被其连踢几脚。直到110民警赶到才将当事人控制住,女当事人才下执法车,配合中队的执法工作。    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泉塘中队的执法队员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文明执法,未出现投诉所称的动手伤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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