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创业的大学生。记得去年在政务中心核名登记的时候,不记得是核名的地方还是工商填报的那里。她们有信息告诉我说大学生创业的可三年内资金到位。碰巧今年年检时,工商所里要我写一份报告说要我保证资金两年内到位。我提交了证明我是大学生的文件,可对方称要提供有关能证实三年内资金到位的文件才行,要不然必须在报告里注明资金两年内到位。我查了很多资料都没查到这个文件。电话打到政务中心工商那里(88667164)一直都没人接电话(上班时间打的)。请问一下这个信息的真实情况,如果属实,为什么下面的所里都不知道这个政策。
一棵小小草:
你好!感谢你对我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你来信中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公司的注册资本到位期限,与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有关。市政府政务中心的上班时间为9:00—12:00,13:30—17:15。具体事宜可在此时间段内咨询工商局窗口(88667164)。
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