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市质监局政务公开窗口办理印刷厂年检手续(个体工商户),工作人员说新办或年检的印刷企业需办理《湖南省产品标准实施证书》后,才能办理年检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具体办法是每家企业必须缴纳800元,三年有效期内,可以正常办理年检手续,到期后,又必须重新办理。请问这项收费政府有规定每家单位都必须缴纳吗?从事印刷的个体工商户不缴纳这笔费用就不能办理新办或年检的正常手续吗?盼能给予及时答复。
小桥流水人家:
根据您反映市政务公开中心质监局标准登记窗口收费及办事依据不足、搭车办证等问题,我局认真核查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办事依据: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工作面向的对象是各类生产型企业,其办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长沙市标准化条例》第十一条,目的是为了加快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水平、提高产业竞争实力。
2、收费标准:企业执行标准登记收费按照省物价核定的每个标准收取产品标准化审查费800元(湘价费【2006】170号)。
3、办事情况:您反映未办理《湖南省产品标准实施证书》的企业不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手续。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核查了现场办理情况,并未出现此类现象。由于组织机构代码年审受理和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受理工作都设在政务公开窗口,为方便企业,在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年审手续的同时,我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需要办理执行标准登记工作的企业发放了标准登记通知单,但并未以此作为受理组织机构代码年审的依据。
出现此类事件,一方面由于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工作刚刚进窗办理,社会各界还有一定的接受过程,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我局窗口人员的解释工作做的不到位,使企业产生了歧义。今后,我局将加大对执行标准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