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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征收款在哪?我的土地没了

2017-10-22 2:49:17发布97次查看
你好,我是来自湖南省浏阳市永安镇永新社区株陵村塘上组的居民郭森,特此向市长举报一件事,2010年12月25日-2013年12月6日为我永新社区塘上组土地征收的时间,在土地征收期间我永新社区株陵片塘上居民小组侵犯我的权益,把我属于我的征收款在未经过任何法律手段的情况下分掉,实际,我不属于超生,是当时的医疗技术没过关造成我母亲结扎之后怀孕,在此之前我已经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交申诉,法院当时已经判居民小组补充我的征收款52131.7元,但是法院的判决书已经下到永新社区并通知居民小组法定代表人胡建,在得知法院的判决后,社区没有任何解决方法,我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来法院执行办派人到永新社区执行,社区书记彭雪红阻制法院执行,并态度强硬,最后法院执行办要求居民小组有钱到账必须通知法院,时隔一年,这件事了无音讯。作为青少年,我觉得这件事必须向市长举报,我一个未成年人,没有受到任何的保护,社区书记彭雪红藐视法律,未经过任何的调查,就把属于我的征收款分掉,而属于我的土地也已经没了,国家现在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可我没有受到任何的保护,所以我向市长求助,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人心何在:
你好,你在长沙市市长信箱反映“我的征收款在哪?我的土地没了 ”的来信经批转至我镇办理,收到来信后,我镇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来信者郭森为我镇永新社区株陵村塘上组居民,他所反映的由居民小组补充其征收款52131.7元决定,已由浏阳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但是由于在之前的征收过程中,小组已经将征收赔偿款全部发放到位,所以小组账上已无资金可以支付,导致需补给郭森的征收款项一直无法到位。针对该问题,我镇将严格遵照法院判决书,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协调督促村组两级尽快解决赔偿款项下发问题,切实保护郭森的合法权益。由于该问题涉及组上所有居民及其已发放征收款,情况较为复杂,故需要首先通过居民集体协商讨论解决方案,镇村无法直接干涉。1月8日上午9点20分左右,我镇工作人员已与郭森的母亲电话联系,将上述情况进行反馈并加以详细解释,对方已表示理解。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协调督促,尽快妥善处理该问题。
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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