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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市长帮我们主持公道,给我们相关援助

2018-3-6 5:15:24发布18次查看
尊敬的各级领导:我叫易浩,今年37岁,我叫易炬,今年36岁。我们兄弟二人祖辈住在长沙县榔梨镇保家村李家湾组,一直以来以种田为生,现在我们兄弟二人仍然有1.76亩农田在李家湾组,这是当初按照国家政策分给我们兄弟的。我们于1995年户口农转非空排在榔梨镇陶公庙社区,但没有享受过社区任何待遇,甚至连公民选举权都没有,更别谈什么工作,医保,社保什么的了。我们于2001年在李家湾建约400平方的2层楼房,欠下8万多元的债务,2004年榔梨镇修梨江大道征收了我们的房子,仅收229000元。接着,我们两兄弟分的1.76亩水田和4亩左右的旱土,几亩山相继被榔梨工业园征收,组上分配时,第一次我们兄弟各分到三千多元,但是后来,我们兄弟再也没有分到半分钱,而我们的田亩,到现在依然享受着国家的植补,种子等待遇。我们的房子是按60号令征收的,现在组上讨论8%的生产用地土地费的分配,我们兄弟又没有名目。他们征收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安排得妥妥贴贴(这是政府政策好,关注民生)而我们兄弟俩什么都没有。请问,我们今后的生活怎么办?老了怎么办?生病了怎么办?我们也是国家公民,在组上只是弱势群体,所以我们向上级组织如实反映情况,敬请上级组织关心弱势群体的生计,给我们讨回一个公道,确保被征地人的长远生计有保障。一.我们的田,土,山的土地补偿我们也应该享受。二.60号令征收的8%的生产用地我们应该享受。因为田,土,山是国家按政策同样分配的,是国家给我们的管理权利,是我们的生活来源,我们组上的人口田每人分的都一样多,为什么土地补偿说不给就不给,如果我们有工作,拿工资,我们不会说半句多话。试问,这样还有木有公理?还要不要人来管?还有木有人来管?要不然,还我们兄弟的田土,我们兄弟继续继承祖业——种田,作副业,我们还有一条活路,不然,这是断了我们的生路。特别是易炬,征收时一个人,现在有了老婆和儿子,儿子都6岁了,老婆的户口至今还在湘阴(农村户口),要转户口,陶公庙社区三番五次不开接受证明,因为易炬的户口是那里的空挂户,保家村不开接受证明,因为我们虽然居住在这里,但是户口当年买到了陶公庙社区。我们直到2008年才分到地基建房,现在建房后我们兄弟又各欠二十多万的债务,而我们现在是一无所有,有的是挂在榔梨镇陶公庙社区的一个空户口,失去的却是我们祖辈赖以生存的田亩和旱土,我们生活的来源。我们兄弟一无工作,二无土地,我们的生活怎么办?我们同样要穿衣吃饭。我们的儿子以后读书高昂的费用怎么办?我们病了怎么办?人不可能不生病的。我们老了怎么办?我们嘲笑自己,我们才是典型的“三无人员”。在此,我们敬请各级政府多作调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并不为难政府,只请政府帮我们讨回我们应该享受的待遇。我们已经一忍再忍,然而,现实的生活已经让我们的生计都成了问题......报告人 易浩易柱
2014年7月30号
以上是我们写给县领导的一封信,现在已经得到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易浩先生:
你好,来信收悉。经调查走访,现就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易浩、易炬和其母赖舜聪三人户口于1996年由李家湾组迁入陶公庙社区,户口性质由农业户口变为非农户口。赖舜聪名下有1.83亩田土。2004年起,因工业园项目征收拆迁,易家房屋及田土按照60号令征收,目前生活安置已到位,相关补偿款项均已按政策全额支付到位。关于集体利益分配,根据村民自治相关法律,分配方案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李家湾组2004年按照人田各半的分配方案进行了一次分配,易家分到了田土部分的利益。后因李家湾组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将集体利益分配方案调整为按照户口户头人数进行分配,因易浩、易炬和赖舜聪的户口不在李家湾组,故后来未参与集体利益的分配。目前8%生产留地的问题,正在征求广大村民对生产留地的处置意见,处置资金到位后,仍然属于集体利益,分配方案将根据相关政策,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易浩等人应积极向村组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若对集体利益分配方案不满意,认为损害了其利益,易浩等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
长沙县榔梨街道办事处
2014年8月8日
回复单位 :
榔梨街道
回复时间:
2014-08-13 08:36:33
我们对结果非常不满,因为政府征收,把我们逼上了绝路,他们一句村民自治,说的非常轻巧,却把相关法律法规置之脑后,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第4章第27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而现在,榔梨镇政府把我们的田征收,同时也把我们推上绝路,他们不是不知道我们现在过的是什么生活,我们找相关人,得到的都是以上的回复,好一个村民自治,就是这样把人往死路逼的村民自治。要我们打官司,我们一无所有,拿什么和别人打?我们要求不高,我们只要有口饭吃,然而,现在我们的饭碗都没有......现在,下级政府的不作为,让我们萌生死意......我们唯有恳请尊敬的市长提供我们援助,我们兄弟在此叩谢!
难民 易浩 易柱
2014年8月13日
易浩:
您好,来信收悉。经调查,现就你们所反映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易炬的妻子户口迁移问题:易炬的户口1996年迁入陶公庙社区居委会镇联校67号,非农户口,其常住地为保家村李家湾组。陶公庙社区因考虑到空挂非农户人员的管理难度,不愿接受易炬妻子户口。但按照有关户籍政策,易炬妻子户口可以迁往其夫易炬户口所在地,目前街道已与陶公庙社区协调好,您可以到社区办理相关收悉。
2、关于集体利益分配的问题:李家湾组集体利益的分配方案,是经过本组村民会议民主确定的。根据李家湾组实际情况,按照人田各半分配较按户头人数分配更显合理,街道已就分配方案的合理性问题进行过调解。8%生产留地处置利益分配方案将根据相关政策,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若易浩等人对集体利益分配方案不满意,认为损害了其利益,建议寻求法律援助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
长沙县榔梨街道办事处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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