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我们是芙蓉区曙光北路铭园小区的住户(业主)。
1996年,我们从湖南鸿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住房一套和配套车库一个。开发商在发给我们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一并发给了我们一个车库使用权证(注明使用期限为70年)。现在,我们已经使用了十几年了。车库总共17间。
今年上半年,部分业主突然接到湖南德胜科工贸有限公司的电话,说我们现在使用的车库占了他们的红线,他们愿意出50000元补偿我们并坼除我们的车库。当时,我们一头雾水: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车库,且使用了十几年,怎么一夜之间就变成建在他人红线上了???
现在。我们对他们怎样取得这快地的过程和手续非常怀疑。据悉,对这17间车库(约300平方米),鸿铭公司和德胜科工贸公司背着全体业主签了一个协议,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是,这份协议一定是原开发商鸿铭公司出卖我们业主利益而与德胜科工贸公司背后达成的一笔见不得人的肮脏交易。
更有甚者,2010年11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在没有办理任何强行坼除合法手续,没有与业主商量和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德胜科工贸公司无视私人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尊严,无视国家关于私人房产不准强坼的有关规定,无视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管辖权,趁业主们上班不在家,雇佣10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将17间车库强行坼除(当时车库内存有大量私人物品,价值约数十万元。有的停放有车,他们就将车强行推出,其他物品一并推掉,并将坼下来的钢材等所有物品卖给废品公司用车拉走)。
党中央和政府一再强调,无论何种理由,一律禁止强坼。即使强坼,也要经过国家授权的有关管理部门经过合法的手续和程序,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湖南德胜科工贸公司的这种行经,与当年日本鬼子在中国的“三光”政策又有何根本质区别?光天化日之下,党和政府的尊严及威望,国家的法律,公民的权益就这样被他们粗暴的践踏了。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湖南德胜科工贸公司的这种强坼行径,不仅损害了我们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胡锦涛主席提倡的和偕社会。却富了他们小数几个人的腰包。
我们全体车库业主,忍无可忍!义愤填膺。大家自愿联合起来,不惜采取一切措施甚至过激行动维护我们的权益。但是,考虑到长沙和湖南的形象,我们先行向市长您投诉。希望您在百忙中过问此事,并督促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妥善解决好我们的问题,并请求政府主管部门出面,立即终止他们的违法行为,赔偿我业主损失,恢复我车库原状,维护我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将违法强坼行为抑制在萌芽状态之中。
还我人权!还我车库!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还社会一个安定和谐的局面。
我们期待党、政府、人大、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为我们百姓撑腰,并尽快给以答复。还我们业主一个公道。
铭园小区十七户车库业主
2010.12.7.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湖南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于2008年收购了原长沙市一商业局幼儿园宿舍,并于2009年下半年通过市国土局对该宗土地进行了招拍挂,湖南省中城富通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摘牌。铭园小区十七个车库在该宗地红线范围内,占地274.51平方米。该十七个车库是1996年由铭园小区开发商(湖南鸿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售并发放了《车库使用权证》,但该证并未得到房产部门的认可。目前,中城富通置业公司正在该地块上施工,因红线范围内274.51平方米的土地被车库占用,影响了其工程进度,故中城富通公司要求德盛公司将车库问题解决后才能支付900万元土地欠款。由此,德盛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将十七个车库拆除,引发了纠纷。
事后,德胜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聘请了评估机构对车库价格进行评估,与车库业主沟通协调,愿以六万元(原业主购车库价格五万元,地面建筑评估为一万元,共计六万元)回购这十七个车库,但回购金额问题与车库业主不能达成一致。接到投诉信件后,我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牵头,朝阳街道、建设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目前,该纠纷正在协调处理之中。
芙蓉区政府办
2011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