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您好
百忙之中让您阅读此信,实属无奈望您能为民请命。谢谢了!
2009年4月25日16:50左右,我和我老婆在万家丽路新玉楼东门前步行过斑马线时被超速行驶的宝来(粤xl9199)撞飞十多米。当时被撞的除了我和我老婆外,还有一位谢女士,共三人。
芙蓉区交警武侠在事发后近半个小时才到现场。当时车主在肇事车上,后随急救车到了一同到了医院,
而肇事驾驶员在我们上救护车后;在交警勘察现场时在他们眼皮底下逃走了!!!很有可能是车主儿子。。。当时政法频道还到医院采访过。车主开始支付的前期医疗费还是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才出的,中途多次恶意拒绝交费。。。
最严重是我,在医院做了半月板切除和前交叉韧带手术,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治疗后还需要后续医疗,如拆钢钉和钢板等~而且还有一条腿也是半月板破裂一直没有手术,因为车主不出钱了。。
医生说以后都不能干重活,并且会诱发关节炎,提前退化。想起以后心里真的痛心!我才28岁啊上有老下有小的,都要我养活。。。
事故发生后芙蓉区交警队扣留了肇事车,但是在近5个月的时间里一直以驾驶员没抓到为借口拖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给与了肇事方充分时间转移了在长沙的工厂和财产并迁离了本市,导致我们无法起诉法院,多次到交警部门反映其情况也没有任何答复!咱们的人民警察怎么可以将法律的准绳随意抛弃换取个人利益。。
至今作为受害人行动不便放弃了公司,一直在家养伤。而最起码相应的赔偿和后续医疗费都没有着落,正常生活都得不到保障
希望市长大人能为我伸张正义,惩恶扬善为民请愿。
多谢您认真看完
致敬
2009年9月13日
你好!建议你与处理事故的民警多沟通,如果你实在对目前的情况不满意,可以到交通支队六楼的122处警大队申请复核。谢谢。长沙市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