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打扰了。上次给您写信有一段时间了,但还没看到回信。现在又有一情况想与您咨询,滨河路项目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实行按老房屋拆迁顺序选择安置房合理吗?因有一部分拆迁户由于某种原因达成了拆迁协议,而有一部分人由于某种原因未达成拆迁协议,这样就有了签协议的先后,而拆迁办就按这先后顺序安排拆迁户选择安置房,也就成了他们引诱拆迁户的诱饵。
2013年7月12日,我单位收到市长信箱转送信件(id:465156)后,就信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芙蓉区保障住房申购及被征地农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关于回迁安置工作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全体被征地农民公平公正实现回迁,确定按倒房顺序选房原则,同一项目安置对象严格按照倒房顺序选房,房屋先拆除倒地户先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