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今年都是31岁,在长沙市岳麓区办理的结婚证,初婚,现准备生育第一胎,已怀孕4个多月。
男方是衡阳市蒸湘区的空挂户,属于n多年前为读书买到城里去的。按照之前在网上学习到的流程,下载了生育申请表格,办理准生证的时候,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愿意为男方盖章的社区,但对方在盖章的时候还在表格上注明“男方属于空挂户,户口由女方办理”。
女方现属于长沙岳麓区天顶乡大坝咀的拆迁安置户,女方一直随父母居住,1999年拆迁的时候是属于长沙市岳麓区天顶乡清水村明家塘村民小组村民。
今年10月办理完男方的签字要到女方这边来盖章的时候,计生人员表示,目前这边安置小区只办理男方是本地的小孩的落户,女方是本地的生育的小孩都不办理落户本地。原因模糊说是目前是新老行政区划交接,两边都管,两边又都不管。并一再询问是否买了房子,要我们将孩子的户口落到新房里去。
之前看国家政策,生育落户可由父母自由选择,请问现在社区计生人员这样的说法是否合理?
明年3月小孩就要生了,也不可能短期内去买房,请问要解决这个问题,该找什么部门,通过什么途径?
您好,信中反映的问题,经咨询,您符合办理准生证的条件。如有疑义,建议您到天顶街道计生办咨询。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