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今年62岁,在东方明珠地下车库被东方明珠三单元810业主黄某恶意欧打,并损坏道闸。当时报警了,这位警官当时不是把三十多岁的黄某扣押起来,倒是对我们施压,损坏的道闸可以折旧赔偿;打伤人你们自己带去看,要把当时的监控调出来,还不知道你们是谁打谁呢。当时有起码五位业主在场,都看到了,都可以去做证,还这位警官将我们的案子一拖再拖,至今天我叔叔已经被打中头部胸口等三天,疼痛并未减轻。而对方却还很狂傲,随便你们要怎么办,我还要告他打人呢。这位警官真的太不是了,当时在场的人,人人都看不过都在骂那个年轻人怎么那么狂,怎么能动手打老人,而且还致伤?而这个警官竟想这样帮对方不了了之。我强烈抗议警方这样处理问题。平时你收别人多少钱都不要紧,但不能这样助纣为虐。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宁乡县公安局纪委张书记批示,由纪委负责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