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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办证期限问题?营业时间两个月内办理工商执照是否违反工商管理条例?

2018-3-5 20:52:30发布9次查看
市工商局各位领导: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广州一家公司驻湖南的负责人。我公司今年6月在韶山路开了一家公司直营连锁店。营业中在办理工商执照的时候,洽好我广州公司证件正在年审。所以在湖南这边办理证件的时候需要广州公司的相关证件这就有一段时间的延误。我们在8月8日已经办理完工商执照,立马就着手办理机构代码证和税务证。
我想请问一下。我们这样是否违反工商管理条例。如果有违反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您好! 营业2个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属于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工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存在重大社会危害的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鉴于该分公司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消除了违法行为后果,属于从轻处罚的情形。 特此回复。 长沙市工商局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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