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星沙泉塘小区“资本运作”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公司名称、无任何产品,要求被发展人以认购份额的方式,每认购一份份额交纳3800元,从认购第二份起交纳3300元,以取得加入和发展下线人员加入的资格,同时要求被发展人员不断发展下线人员加入,按照“五级三阶制”和三大利润的经营管理模式,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和间接的发展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每月计算并给付报酬。 从业人员以“国家行为”“当地政府扶持、政策允许”“内部人员统一手机卡”“银行走帐”为借口,以“资本运作”、“纯资金运作”、“富人俱乐部”为名诱骗人们加入,如果在加入时直接认购21份份额(6.98万元),晋升为主任级别,享受更为丰厚的“分配提成”。 1年时间左右可以达到内部人员所向往的“老总”,可以拿到6位数的高薪。这明明是非法传销啊,存在这么长时间怎么不取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执法机构是不是存在不作为现象,是不是有地方保护,难道长沙要走北海的道路?
您好:
接到您的信访件,长沙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当即与您取得联系,得知您的亲戚张开建在星沙从事传销,但不知道其在星沙的具体位置。您找到张开建的具体位置后,可直接与长沙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1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