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谢建辉副市长:您好!
去年6月6日,您主持召开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石马铺公墓问题的会议,并公平、公正作出决议,让我们市民感受到新一届市政府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为打造阳光服务型政府所做的努力。对谢副市长这样务实、亲民的工作作风,我们由衷地感激
在这个会上,我们受害人代表汇报和投诉了长沙民政学院违抗市政府【2006(6号)】文件的规定,擅自强行平毁非建设用地坟墓的事件。您对我们的诉求表示了理解,对于民政学院强制平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并责成民政学院对于强制平坟事件要向受害人道歉和作出精神赔偿,责成六月底以前,由民政局、民政学院、雨花区法院协调拿出方案,使广大受害人满意为止。可是这个会议召开至今快一周年了,民政学院的领导班子对于这个会议的精神置若罔闻,他们对自己违法侵权的错误行为没有致歉诚意,更没有拿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该院于去年11月15日在《湖南日报》上登出的“致歉信”谎称毁坟是 “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并称是“在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下……”,“将石马铺公墓七、八、九、十墓区的个别坟墓作了平坟处理”,还要广大受害人“充分理解国家政策”。我们对如此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致歉信”当然是不能接受的!近一年来广大受害人忍辱负重、顾全大局,耐心等待问题的合理解决,然而该学院领导继续目无党纪国法,对伪造市委常委文件的犯罪事实没有任何解释,对受害人的合理要求采取躲猫猫的拖延手段。特向您汇报以下事实:
今年清明节(4月4日)上午九点多,在民政学院迁坟办门口,某受害人指着门口的宣传标语牌“严厉打击借迁坟聚众敛财,造谣惑众,借机滋事的违法分子”向该院党委书记罗治询问谁在迁坟聚众敛财?这位罗书记竟然脱口而出:“你们不就是要钱吗!”在场的受害人无不感到气愤!当大家要与他论理时,他很快进入黑色小汽车离开了现场 。当天,我们向该院纪委孙书记反映了罗书记如此嘲弄和侮辱大家的说法,孙书记也说“罗书记这样说说话是太没有水平了”。我们坚决要求罗治本人为这样的言语向大家赔礼道歉!
由于被剥夺祭祖权已是第二个清明节,我们心急如焚,继4月4日以后,4月20日、4月26日、5月9日直至昨天(5月18日)我们不断找民政学院领导解决问题,可是一次一次地被该院领导人忽悠和推诿。前去讨公道的受害人大部分是年过花甲的老年人(有三位年过八十),大家经不起如此无赖的折腾,我们只好请求谢副市长再次关注和督促这个毁坟事件的公正、合理解决。我们认为这个不应该发生在文化名城省会长沙的恶劣事件再拖延一、二年得不到解决更有损于我们城市的形象,对吗?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
敬礼!
石马铺公墓毁坟事件受害人代表(联系电话) 杨寿恒 (4140265)
周玉祥 (13974883447)
王晋德(2821828)
邓小柳 (5450919)
肖中健 (5570192)
康云秋(2222535)
张学辉 (13974927904)
傅吉祥 (5426765)于2009年5月19日呈报
附件:
公墓毁坟事件受害人向长沙民政学院讨公道的近况简报
由于毁坟事件迟迟没有解决,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我们与民政学院直接进行对话,今年清明节以后,我们本着“市六条”与“省五条”的精神与民政学院进行了几次接触。其情况如下:
2009年4月4号清明节,我们到了学院的迁坟办公室,遇到罗志书记,罗书记扔下一句:“你们不就是为了要钱嘛!”就坐着自己的小车扬长而去,后来我们被学院有关负责人安排到了一间教室里与邓顺川副院长进行了商谈,没有结果,到了中午,学院领导说吃完饭后再继续接着谈,吃完饭后,我们回到教室等了两个钟头,学院领导不见人影,打他们的电话,不是不接就是关机。我们当时就将有关情况与省信访办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汇报。
2009年4月20日,我们再次去民政学院询问其执行“市六条”与“省五条”的情况。这次有些奇怪,罗书记见到我们就跑回三楼办公室关上铁门,将自己反锁在里面。然后他倒打一靶,叫来警察说有人限制他的人生自由。警察来了,见情况与学院说的有较大出入,只嘱咐了几句双方不要有过激行为便走了。后来罗书记发现自己演的戏没有欺骗住警察,也就终于同意与大家见面了,场面平和。罗书记完全同意我们提出的先谈共案再谈个案的意见,他也听取了我们具体的赔偿要求,一番敷衍之后,他答应4月26号给大家一个明确答复。
4月25号也就是罗志承诺给我们答复的前一天晚上,学院的周涛处长与我们的某个代表通了电话,说罗书记要出差,将见面给答复的日期改为5月9号。这个代表也确实向我们的联系人汇报了这个情况,碰巧的是这个联系人家中的电话线路接着出了故障,因此此消息无法让大家知道。这样我们就于26号如约到了民政学院听答复。介于民政学院的一贯作风,罗书记是否真的出差是存疑的,我们仍然有受骗的感觉。这天当然不会有结果。大家不得不决定5月9号再来。
5月9号这天我们如约来到民政学院,学院安排我们在体育馆的一个房间坐下,一直不见罗书记的大驾光临,突然听到坐我们后面的周涛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了他的“个人建议”:要我们单个单个地到罗书记的办公室与他单谈。我们说先让罗书记与大家见个面,然后再让我们推出的代表与罗沟通,行不?执“个人建议”的周涛坚决不同意。让人一下感觉到这个所谓“个人建议”不是周涛本人的,而是罗书记的!介于我们的受害人代表大都年老体弱,也介于4月20号罗书记的奇怪表现。我们再次作出妥协,决定派人去请罗书记。最后,罗书记终于出现了,大家用掌声表达了我们希望沟通协商有一个和谐的气氛,他说了一通,让人感觉他们作了什么决定,似乎有了什么具体的方案。善良的老人们再次给了他掌声!然后就让7个代表与他面谈。代表们又再次重复不知道重复过多少次的合理要求,给出了最低底线。罗书记又再次记下不知道记下过多少次的相同内容,罗再次又承诺一星期内给答复。可是直到周末(5月15号)学院周处长又通知我们,说学院的方案已经送交市政府有关部门了,批示还没有下来,所以“一个星期内给答复”的承诺就不能兑现了,要我们再等等。
民政学院如此三番五次地推脱,大家强烈感到又被忽悠欺骗了, 5月18号就相约又来到民政学院。大家来得真巧,竟然遇到了这几年想求见而一直见不到的刘晓院长,就围上去与他论理,他居然对大家说他没毁过我们亲人的坟墓!当然,他确实没有亲手毁坟,但是由他亲自制定的突击毁坟行动他能否认吗?!这是无法洗脱的恶行!(如果他能推脱罪责,那么没有亲手杀过一个人的希特勒也就不用为二战负责了)。他也知道自己的罪孽,不敢多谈什么,跟着刘晓的一帮人非常粗暴地将跟他论理老人们冲闯得东倒西歪,然后囊裹着刘晓慌张而去。
接着邓副院长和纪委孙书记对我们谈说,已经有了具体的方案,已经上报到市政府了,最近几天就会有一个书面的答复给我们。在“市六条”与“省五条”出台近十个月以来,民政学院领导既没有诚意对其违法侵权的行为向我们受害人道歉,也从来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与我们协商,怎么还没有与我们协商就向市政府上报,这明明就是在向政府、向舆论作姿态嘛!不光想欺骗我们也想欺骗政府、欺骗舆论!当时很多受害人就气得不行,其中以前曾经被民政学院的保安打得休克过的黄大呜先生这次又气得伤病复发,休克过去,校医来检查说瞳孔散了,马上送往了医院。过后又有一个姓涂的老爷爷头不舒服躺了下去,当时很多人都要医生量血压,大多偏高。我们受害人中大多是六十、七十多的人,有三个已过八十高龄,全都有心血管病,他们身上带着急救药。情况非常悲惨。其中有一个学院领导说了晚上来见我们的,结果一直没来,与他通电话,他说他在医院忙黄大呜的事(后来了解,他并没有去医院),8点多的时候,80岁的金奶奶也头发晕躺了下去,一直拖到晚上9点多,学院才派孙书记过来安排车将我们送回去。得来的又是一次承诺:过几天再等他们的“答复”!
有关我们要求赔偿的最低底线,是根据“市六条”的框架:按中等价位修复坟墓并作出精神赔偿。迁出的由学院购置中等价位的墓位(明阳山墓地中等偏下的墓位价格是15800元)加上一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不迁出的按受害人的要求修复坟墓加上一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按照长沙市公墓的情况,我们的要求是大大低于“中等价位”的!而精神赔偿金的要求相对于5年来学院对我们的打骂、侮辱及毁坟造成我们的伤害;五年来的上访费用;五年来的误工费等等是很低的了。更何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赔偿的司法解释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的赔偿;二是对制造伤害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三是对公众社会有警示效果。总之,凡低于我们所制定的最低线的所谓方案,我们是不可能接受的(因为这是我们反复做工作,使部分受害人放弃了他们的更高要求,才统一的最低底线)。如果时间再拖延下去,将对我们受害人造成更多的伤害,我们所要求的精神赔偿也会随着提高。因此我们希望尽快解决问题,不要因为我们是弱势群体就轻视我们的合法权利,
长沙石马铺墓主亲属代表
200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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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对此事相当关注,雨花亭街道多次上门拜访了民政学院刘晓院长,学院已拿出具体处置意见并报送了街道,正在协调处理中。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