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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局一个章发费了700元

2018-3-5 7:44:58发布13次查看
我是个人被拆迁户,房子拆了去拿拆迁款时,需要长沙市城南电业局的开出的电费结清证明。到电业局,电业局的周局长说电表不见了,必须赔表,问依据,说没有。当时电表上还有500元电费。我说我家没欠电费,可以开证明吗,她说不行。发了194元,开了证明。情况多次反映到95598服务台,无结果,到市电业局无人接待,最近一次反映到95598服务台,城南电业局一位姓安的先生说,194元是走程序盖章的费用。我问电表上剩余电费500元呢,他说找不到了。一张电费结清证明发了我近700元。
尊敬的市民: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电表不见了,必须赔表问题,我们特此进行说明:根据《供电营业规程》第七十七条规定: 计费电能表装设后,用户应妥为保护,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用户应及时告知供电企业,以便供电企业采取措施。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户应负担赔偿费或修理费。 另外您提到“电表上还有500元电费”,我工作人员根据您提供的客户号025102548834分别查询过我局营销sg186系统和以前的四方系统均显示为空号,我局已于10月19日与您取得联系,建议您带好原始凭证(正确的客户号)来我局营业及电费部(城南片区)查询及办理相关事宜。 给您带来困扰,我们深表歉意,以后将加大服务投入、增加服务手段与方式,提升供电服务能力。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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