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乡县金洲乡关山村三组村民向红辉,我家三代现有人口11人,但按照村上的分配,目前只有5人拥有分配土地。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执行以来,村上一直未执行过士地调整,导致后来出生的人口至今没有土地分配。想请教一下,类似问题国家有无相关政策规定,如何解决新生人口的土地分配问题。谢谢!
您好!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1995年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三十年内保持土地承包不变。这是中央为稳定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重要决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少田多、人多田少的现象日益严重,在大政策下,土地调整是不现实的。目前,中央提出土地流转政策,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发展效益农业的基础环节,是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 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根本目标,按照“稳制活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自主自愿,形式多样,市场契约,政府保障,加强管理,稳步推进”的方针,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限的,该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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