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系洪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工作者。医院于2011年10月20日以亏损、改制为由,口头公开宣布与全院28名临聘人员于2011年10月30日前解除劳动关系,并以我们没有创造经济效益和劳动价值为借口不予任何经济补偿。我们经查询相关法律文件,咨询律师后,当即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方对于此次事件的处理方法方式提出疑问和申诉。院方于10月23日再次召开临聘人员大会,改口愿意收集全体人员意见,协同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协调、核算,口头承诺于10月25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然而,到10月29日,院方才提出以院龄为补偿基础,每在院满一年者医院补发一月工资。如在院五年者即补偿五个月工资标准,依次类推。不足一年者补发一月。工资依照个人每月实发工资为准。我们不服,院方便逐个以威逼利诱的形式单独跟个别人进行谈话,某领导甚至带威胁性的话语逼迫个人签定辞职协议。并声称10月30日为最后期限,过后院方就不再予以任何补偿。而且,到至今为止,医院方从未出示过任何书面文件。最终,因迫于院方压力现有21名临聘人员万般无奈下与医院签下协议。余下7人院方于10月31号再次召集谈话,但院方提出的协调方案仍然无视法律法规,无视职工基本权益,甚至是恐吓、闪烁其词。最终,协调未果。
经过近段时间与院方的多方交涉,我们一个个身心疲惫,有苦难言,有难难诉。尽管我们多方努力,但很多时候,现实的残酷令我们望而生畏。院方一再强调依法依规,一再打着同事一场的“感情”幌子欺瞒、搪塞我们。实属无赖之下,含泪写下这些,恳请领导帮忙予以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协调解决。 致敬!
劳动者120:你好!
你的《法制社会,劳动者为何还在备受欺压?》为题,给“市长信箱”的信件已经收到,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洪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管单位一直为洪山管理局,区卫生局只承担业务指导和协助洪山管理局进行管理。洪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沙洪山正骨医院)是2007年由长沙市国营综合农场职工医院转型而来,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由于规模扩大,先后招聘了28名临聘人员。但因管理不善,连年亏损,到现在为止负债250多万元。今年,洪山管理局根据长沙市卫生局,开福区政府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将中心由企业转变为事业单位。因此,将长沙洪山正骨医院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剥离出来,实行市场运作,自负盈亏。原从事正骨医疗服务工作的临聘人员要全部解聘,通过召开中心改革动员会后,并采取临聘人员集体沟通与个人沟通的方式,集中大多数人意见,拿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综合方案,得到了多数人的理解和认可。其中有21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中心签下了协议并与中心解除了劳动关系,只有7人未签订协议。其中2年零8个月的2人,一年半以下的5人。经洪山管理局多次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现有4人思想有所触动,有望解决,下阶段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全部妥善解决。
长沙市卫生局
2011 11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