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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瓜分钱财

2018-3-5 1:50:45发布9次查看
我是2014年7月被诱骗到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金鹿小区传销窝点的,随后家人亲戚相继陷入,不到一年时间损失近40万。后来发现像我这样陷入传销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我们深思过其中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长沙市传销违法活动太公开猖獗了。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咨询了观沙岭的一位基层干部要他解释一下,他诡秘一笑:“这些外来传销人员租我们的空房子,在我们这里消费能繁荣地方经济。”我们顿感惊讶,这可和传销分子洗脑宣传一样啊!我们走访了长沙市工商局打传办的沈局长,他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却过多的责怪我们属于传销参与人员,所投钱财不受法律保护应没收为长沙市地方财政。当我们表示要采取自救行动时他却威胁我们将触犯刑律。我们这些传销受害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血汗钱通过传销的渠道变成长沙市地方财政!在此我们有理由提出合理的怀疑:长沙市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不是在打击传销而是在保护纵容传销。你们是在搜刮民财和传销传销头目共同进行瓜分!
该投诉人多次打电话并于1月9日来到我办投诉,经我办工作人员调查了解:2014年上半年,他和家人亲戚在岳麓区观沙岭附近从事传销活动,现在不做了,就希望政府给他退钱。
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参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是一种非法经营的行为,投入的成本一律都要没收,不予返回。对于三个信件提出的其他问题纯属断章取义、无中生有。
长沙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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