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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创业扶助政策

2018-3-5 1:17:44发布9次查看
我是一名2009年6月毕业的本科生,请问如果我在毕业后两年内创业的话,是否还能享受长沙的一系列针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同学: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2008年以来,长沙市积极推进创业富民工作,努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意见》等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相关政策和工作开展会延续到2012年底。
你是2009年6月大学毕业,如果在毕业后两年内(2011年12月前)创业,仍可以享受长沙市一系列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扶助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具体扶助政策有:
1、申请经营场所租金补助。具有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历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或毕业二年以内初始创办各类企业,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法人代表,租赁经营场所自主创办企业的,两年内由市区财政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第一年按每月800元、第二年按每月600元给予补助。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在办理企业工商注册后,先在“长沙创业网”上进行网上申请,再到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创业办提交相关资料。
2、申请创业项目专项资助。大学生创办企业创立时间不满一年,可向长沙市创业办申请创业项目专项资助。创业项目资助为无偿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额度一般控制在1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投入额度。项目申报每年两次,可在“长沙创业网”上查询申报时间和所需提交资料。
3、申请创业资金贷款。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并具备一定自有资金和相应反担保条件的,可按其吸纳人员人均5万元以内的额度给予担保贷款,最高为5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两年财政全额贴息。
希望以上政策介绍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芙蓉区创业富民办0731-84683165。
芙蓉区政府办
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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