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搭乘城市公共汽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该通知7月份发布以来,共有王先生等50多名残疾人向市长热线(信箱)致电或致信反映,现在坐公交仍然要交费。 据了解,11月份,共有100多人致电或上访市残联反映,如不交钱,公交车司机就不开车,甚至扔残疾人证或强行赶残疾人下车。 为此,市长热线办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志刚作专题汇报。
11月30日,王志刚副市长就市民反映残疾人凭残疾证不能免费搭乘公交车问题(批办单p2010010)作出重要批示:“请市公交公司落实,关心残疾人义不容辞”。并于12月22日再次批示:“不得暂缓,务必执行”。12月31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方召集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公交公司、市长热线办召开专题协调会,会议明确:从2011年1月1日起,城区以内残疾人1—3月份凭残疾人证免费搭乘公交车,并在此期间免费办好公交ic卡,从4月1日开始持卡免费乘车;城区以外残疾人全部凭残疾证免费乘车。到此,残疾人朋友期待已久的免费乘公交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我们堂堂一个省会城市为什么赶不上株洲的步伐,让我们残疾朋友乘坐公交司机都是冷眼相待,何日才能融入和谐社会
圣战星朋友: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的通知(长政发〔2010〕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残疾人搭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随身携带的辅助器具予以免费。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搭乘城市公共汽车、轮渡、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
此致
敬礼!
长沙市残联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