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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户口的户籍迁出问题!

2018-3-4 19:40:14发布8次查看
本人原来的户籍是含浦镇的农业户口,2004年大学毕业,毕业时把户口由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后,挂在长沙市高新区人才市场,这一挂就是10年,10年来每年要向人才市场缴纳200多元的管理费用,人才市场以无接收地为由拒绝迁出户口,我原出生地也拒绝开具接收证明!我目前在湘潭居住,很少去长沙,人才市场到底给我提供了什么服务?这种收费是否合理?我应该怎样才能将户口迁回我的出生地?难道我要一辈子当这种集体户口的黑户?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长沙高新区人才中心户口管理是严格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11]86号)所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2、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户口迁入需符合迁入地的落户政策,并经迁入地公安部门同意才能迁入。经与咨询对象核实,其本人并未确认户口接收地,因此人才中心无法为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建议您本人先确认户口迁入地,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再持本人身份证到人才中心办理相关迁出手续;
3、“服务企业、服务人才”是长沙高新区人才中心服务宗旨,只要不违反政策规定,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坚决做到“服务零障碍”,使群众满意和高兴。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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