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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办理立户手续

2018-3-4 15:45:41发布10次查看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您好。我是长沙县黄花镇人。我已经结婚,妹妹今年24岁,我们都为农村户口,且户口都在本村组。目前我想办理立户手续,我和老婆单独立户出来,我妹妹和我父母一起为一户。但是我在黄花镇镇政府审批部门却不予以受理,他们说我妹妹没有结婚,不能给我办立户。但是根据我的了解,岳麓区望城县等区县都没有这个要求。请问领导黄花镇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望领导百忙之中给予关注,谢谢
swp520911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农村户口立户问题,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长县政纪[2008]33号《关于户籍管理工作会议纪要》议定事项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一户有两子女的,且两子女均已婚,可分出另立一户”。因此,你的情况因不符合这一要求,暂不能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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