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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摩托车撞伤74岁老人,伤情未治愈投诉无门

2018-11-30 22:00:42发布42次查看
事故发生在2o16年10月3o日,我父亲走路肇事者坐摩托车把我父亲撞至重伤,经新田县医院检查颅内出血,颅底骨折,锁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情况非常严重,当既送往郴州市湘南医院附属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在重症监护室晕迷13天,住院共记32天,共计花104000元,肇事者以家里没钱为由拖拖拉拉付了6万块钱,以各种理由说没钱让我们先垫付,我们家没钱也垫了一部分,实在是垫付不出,不久后在医院停药停针,当日我父亲的锁骨断的,你想象一下是多么痛苦,因欠医药费停止治疗,多次和肇事者沟通,说实在没钱把欠医院治疗费用交了先办出院,无奈办了出院手续,过了一个月不到肇事者主动找我们调解,年迈的父亲伤都没治好,怎么私了,事后就不了了知了,连声问候的话都没有。交警说没有执法权一定要肇事者帮我父亲治愈。警察没有扣车,拘留人也没有任何处罚。难道“中国法制设会就是这样,受伤者苦诉无门,律法何在”!!!难道所有的痛都让我年迈父亲受吗?
这个交警不管可以去政法委投诉他们
希望宁远的交通管理部门先搞清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定义。别把所有两个轮子都视为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010年新的《道路交通法》判断这台有动力装置的车到底是不是机动车的标准:
1、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
2、车的重量超过40公斤
3、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
大部分电动摩托都属于机动车范畴,只有极少数的轻便电单车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
经常碰到摩托车在人行红地砖路面的非机动车道上从身边呼啸而过,摩托车和三轮车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加强对两轮三轮机动车的管理势在必行!
希望宁远的交通管理部门先搞清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定义。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判断这台有动力装置的车到底是不是机动车的标准:
1、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
2、车子重量超过40公斤
3、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
只有极少数的电单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大部分摩托车和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可这些两轮机动车经常在人行道的红地砖路上跑得飞快、呼啸而过,人行地砖‘可乐可乐’响,对行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宁远交警跑到没得路名的村道去查车,
乱停乱放怎么不去管?
公交站台边横七竖八 乱停乱放的、没有停在车位线的两轮机动车怎么不去管???
先把乱停的整治好,再把无证的整治好。停的死物都没整治好,就喜欢去拦别人开得好好的车。
偷车的抓不到,土灰就去抢车
小偷在暗地里偷车,土灰在马路上抢车。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反腐不仅是无禁区,而且是全覆盖、零容忍。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普通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苍蝇”感受更为真切。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我们既打老虎又拍苍蝇。让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过程,亲历反腐实践,直接感受身边的反腐成就。
2017-09-28 23: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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