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新村开发商想尽办法在小区坪坝、过道违规划分停车位,每个停车位每年收取900元停车费。那么我想问一下,小区坪坝面积都是公摊面积,开发商凭什么出租停车位?而且几十个车位每年数万元钱去哪儿了?很明显物业的拿到自己口袋去了,小区坪坝是大家的地方,是公共的,不是开发商的,也不是我们哪一位业主的,小区住户都有在小区停车的权力。请问县里面领导是不是过问一下?敢问房管局的领导是不是应该管一下?
这个属小区业主和开发商的纠纷,业主们可以集体依法维权。
现在都难搞啊,他不租停车位的话,都乱停,也难搞啊。。我认为出租停车位是可以的,一方面可以弥补物业管理费的不足,另一方面呀可以有序停放车辆。但是支出必须要公开,这样业主们钱花了,花的放心,花的值得
2016-09-20 21:3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