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网友及领导你们好!
通过“二学一做”我在反复思考一事,必须举报批露。事由,株洲市株洲县朱亭镇新街居委会书记 刘飞 身份证号:430221198801130841 2011年刘飞在他父亲 刘艳明任黄洲村书记的操纵下,黄洲村支委的掩盖下,没有经过黄洲村支部大会讨论,没申请做党员学习积极分子,没经过党员的预备期,并且没公式就直接转为中共正式党员。黄洲村支部党员都不知晓刘飞已入党,请问上级党组织(⊙o⊙)…,这样也算党员吗?因为入了党。黄洲村书记 刘艳明凭在镇政府的关系,2011年就糊涂的安排了 刘飞 担任朱亭镇新街居委会的书记。现又顺理成章的考上了公务员,这些在岗位上勤劳肯干,忠心职守的党员却没被录用。我们觉得冤,请求上级党组织部门核实,严查,并对黄洲村支部党员进行整顿,特别是对黄洲村支委,刘艳明,肖正国,刘银华 三人要严惩。请上级党组织为党员执政!
举报人:合格党员
2016年9月5日
是“两学一做”不是“二学一做”!
这个党员不合格😆
朱亭镇党委成立专门调查组,于2016年9月5日至9月7日对此采取查阅档案、查看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走访部分党员的方式进行了核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刘飞同志基本情况
刘飞,女, 1988年1月13日出生,大学文化,201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朱亭镇古镇社区居委会副书记。
二、关于刘飞同志的入党情况
1、通过查阅刘飞的党员档案、黄洲村支部的会议记录,刘飞同志于2010年6月份参加了镇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并参加了考试,成绩为92分,2011年7月1日在黄洲村支部经过党员会议讨论通过吸收其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并于2012年7月1日在黄洲村支部经过党员会议讨论通过其按期转正。朱亭镇党委于2011年8月1日对黄洲村党支部下达了“中共株洲县委组织部发展党员批复通知”(编号0012984);于2012年7月10日对黄洲村党支部下达了“中共党员党籍批复通知”(编号008542)。
2、通过调查组走访在家10名党员,7名党员证实当时参加了支部关于吸收刘飞同志入党及转正支部大会或清楚入党经过,认为黄洲村党支部发展刘飞为中共党员及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程序完备,3名同志记不清是否开了会或不清楚入党经过。
三、关于刘飞同志担任朱亭镇新街居委会书记的情况
通过查阅朱亭镇党政会议记录,2013年1月31日,朱亭镇党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会上集体讨论,下派刘飞到新街居委会任支部书记。朱亭镇党委于2013年2月2日对镇属各村(居委会)下达了党委任命文。2016年6月合村并居后,任命刘飞同志为古镇社区居委会副书记。
中共朱亭镇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尊敬的上级党组织部门
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对此事的披露;
一、朱亭镇党组织调查的黄洲村党员材料不真实,党组织要讲规矩、讲纪律,请问镇组织来调查黄洲村党员前,
为什么要事先告知当事人黄洲村书记,调查的10名党员材料都是黄洲村书记说好的,误导了党员,没提实情,
另3名党员对刘飞入党没公示,没开会就转为正式党员一事也只好含糊其辞,以至于入党的批复,编号 转正
后镇组织部门把档案完善好了。
二、望上级党组织部门来暗访调查、核实调查。黄洲村党员人数要一半以上,并请求上级党组织部门来黄洲
村召开党员大会。同时强烈要求公开调查走访10位党员的材料,如果是造假,请追究责任。
三、如果每位村支书借上级领导的关系,就能为所欲为,目无法纪、那么党组织还讲什么政治?讲什么道德?
这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岂不是背道而驰?黄洲村支部有严重的问题,之前黄洲村财务未公开一事,
为何职能部门现在还未回复?恳求县级组织部门核实严查,切实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精神,给普通老百姓及党员一个务实的答复。
披露人:普通党员
2016年9月11日
为什么不报株洲市纪委?看着这个案例确实是缺乏公平性,这个人凭什么可以当从一个村跑到一个居委会当书记(印象里书记都是当地有资历一些的人,而不是一个外地的年轻人)?难道因为他爸是“李刚”(黄州书记)?确实是有失公平性.
为什么不报株洲市纪委?看着这个案例确实是缺乏公平性,这个人凭什么可以当从一个村跑到一个居委会当书记(印象里书记都是当地有资历一些的人,而不是一个外地的年轻人)?难道因为他爸是“李刚”(黄州书记)?确实是有失公平性.
对于此事件,我感觉这种举报是正常的,反应了民生,就应该实名举报,法治社会,别人也不敢怎么样,同时增加可信度!匿名举报,可信度就低了,万一彻查没事浪费国家的人力物力!同时你这个举报提点建议,已经违法了,你已经破坏了别人的信息,你可以举报,但是不能填写人员具体身份证号,你有点侵犯别人隐私,被举报人有权利报警!最终建议既然你说事件是真的,直接去纪委,别犹豫,这样力度大!
2016-09-05 14:2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