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久刚,系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宝峰路社区一残疾居民。
2000年初,省道张清公路武陵源段拆迁启动,我的住宅在拆迁之列。同年4月,区负责重点工程的领导经现场踏看后,说我的住宅在公路红线外,可不列入拆迁对象。期间,凡我居张清公路拆迁户均以宅基地方式安置迁移到沙坪家庭旅馆村,盛余的十几块宅地被当地政府以4万元每块卖给其他非拆迁户。同年8月,张清公路施工造成我的住宅墙体开裂,因我住宅地处高台,公路施工需下切5米多,而下切边线距我住宅房门不足一米,出门便现悬岩,给我生产生活都带来极大影响,且开裂的乱石墙体随时有垮塌的可能。为此,我以文字的形式向区政府有关领导报告了相关情况;同年9月,经项目指挥时任市政副秘书长何其国的现场察看,将我列入张清公路武陵源段新增拆迁户。由于当时沙坪家庭旅馆村已无空余宅地,故何指便现场批示--该户距公路边线后退5米,拆老木房建新房。
2001年4月,就在我住宅建一层尚未完工时,接到了区建委的停工通知书,说是时任市长鲁平益下的指示,张清公路两边禁止新建住宅。于是,我又找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重新安置宅地,可是,前前后后我四处奔走了近两年时间,都因区规划修编尚未出台而得不到妥善安置。起先几个月,区规划居还每月给了我200元的住房过渡安置金,以供我合家3口租房子住。到后来便一分都不给了,理由是我那停工却不遮露的一层住宅还可以免强住人。无奈,我只好走上维权上访之路。
2004年3月,经市政府法制办复议,我被安置在距张清公路30米自家的一块菜地中建房,对我停建处予以拆迁,老木房部分按评估给予补偿,停建的一层50余平米下过停建通知,属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我就不明白了,我是依照区领导对我迁后的文字批示建的房,怎成了违章建筑呢。我想再次上访,可作为一弱势残疾居民,历经过数年上访的辛酸苦辣,我欲哭无泪。任有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为求一家3口有一处安居之所,违心而无奈地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
随着武陵源旅游事业的发展,我赖以生记的田土相继被征用,身残的我从此失业。2005年初,我被军地坪街道聘用,从事控违拆违信息员工作;同年5月,我因工作出色,升任街道控违拆违办公室主任;同年8月,担任街道城管协管队队长,主管控违拆违。工作中,我律己甚严,不畏强权恶势,现场指挥拆除违章建筑数百次,为此也受到强权恶势持刀恐吓威胁不记其数,6年队长没变换。连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工作个人,2010年,我被市残工委授予自强模范。
2010年9月,武陵源绿景休闲园拆迁项目启动,我刚安居不久的住宅又在拆迁之列,戒于原张清公路拆迁带给我的伤痛,我没有配合拆迁工作。为此,区常务副区长及街道党工委书记找我谈话,说我是街道工作人员,应带头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如若不签就下岗回家。我再一次陷入因政府拆迁带给我的困境。由于我在街道从事控违工作,以身作责,从未违章添加一砖一瓦,所以我住宅的补偿金额还不足那些违章户的十分之一,叫我内心怎不悲凉。
为保住饭碗,我于2010年10月底再一次无奈地签订了住房拆迁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腾房让地租居进别人家中。可能是领导给我作工作时我说了一些带情绪的语句而惹恼了某些领导,我于同年年底被免去街道控违队长职务,安排到街道计生办干事。
2011年4月初,我找拆迁指挥部领取迁后住房过渡安置金,指挥部工作人员说没有,我说你们安置房还没建成交付被迁户,怎就不付给过渡安置金呢?工作人员又说,其他户都有就你没有,因为你的房子没拆完。我一听那个气呀自不打一处来,当场质问;协议中哪一款是要被拆迁人自行拆除被迁房屋,我已腾房让地且自行将门窗瓦面拆卸,难不成你还要我自行将我的住宅夷为平地不成。说完我便气冲冲地回到租住地。同年4月中旬,我般出了租住地,将我父亲不在拆迁范围的一处猪舍改建成两间供我一家3口临时居住。同年11月,街道以我从事了违章建设为由将我辞退。
在与街道多次协商无果的境遇下,我向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可想而知,我虽法理均占,但街道目前没有适合岗位,先补偿3万元回家等待机会再行安置。我本想再通过诉讼继续维权,但区政府有关领导又给我作思想工作,说全区像我一样的临时工有几百,给你一个人开了先例今后工作怎么做,你还是先拿点钱回家,等对你有看法的个别领导调走后,会再次给你安置上岗的。我这人啊,真的好骗。
今年年初,武陵源区残联换届,我当选为武陵源区残联副主席,区肢体残疾人协会主席,我知道,这是区委区政府领导为安慰我而给我挂一空衔,无事无薪,而我真的只想有一份能养家糊口的工作,靠自己的劳动,就这么难吗?
说句良心话,我不是不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而是因政府拆迁带给我的伤痛太多,一些领导为掩盖他们的决策失误或工作失职给被迁人蒙受的物权侵害,千方百计压制甚至为难受害人上访维权。这是我十几年来亲身经历的,俗语云;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改了,你依然还是党的好同志、群众的好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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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7 16:2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