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娄底教育局李局长 :
我叫黄仁人,是冷水江第七中学生物教师,参加了2016年度的高级教师评审,据有关信息透露,说我不在通过之列,现就我校2016年高级教师评审不公问题,向您反映:
1,我教学成绩最好:中考人平86分多,远居七中历年中考(82分)之首。我与我校拟通过的生物肖孚银老师同教同年级的各7个班,我把7个差班教成了7个好班,有6个班进入前7名,人平86分远高过他的82分。也高于我校拟通过的生物苏春晖老师(历年82分)。
2,我农村工作经历长:我农村工作经历实际26年(除去农村子弟学校11年不算也有15年),远高于我大学同学现在也是同校同事的拟通过的生物苏春晖老师(他只有半年的农村经历)。
3,我教龄工龄长:87年大专毕业,96年中级职称。远高于我校拟通过的数学老师曹新辉(她98年才大专毕业)。我96年就中级职称了,可以做她老师吧,现在正是应了那句古话:教会了徒弟却饿死了师傅。还有天理吗?
4,我工作量最重:每年都教7个班生物,每周正课14节,居全校之首。
我有以上4最之优势,却不能通过评审,显失公平之甚,敬请局长主持公道,还我应得的待遇。
此致
敬礼!
冷水江七中 黄仁人 电话:15273857801
制度确有缺陷 但点名道姓的网上发帖 可见其心胸
人见白头嗔,我见白头喜。
人人都有老的时候!
同情楼主。涟源桥头河更高一筹。相关部门能否说明一下?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转由我单位办理,现回复如下:
娄底市2016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复的《娄底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娄人社发〔2016〕8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对我市2016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开评报告批复实施的。评审采取实地考核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考核由学校和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考核和县市区考核成绩分别按10%和30%计入参评人员的评审总分。集中评审由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集中评审中的专业评审严格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审定的《娄底市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试行)》从参评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评价。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实行异地交叉两次阅档,专业评审成绩取两次阅档得分的平均值。同一档案两次阅档分数相差10分以上时,组织第三次阅档,成绩取第三次阅档分数和与其相近组分数的平均值。专业评审成绩按60%计入参评人员的评审总分,保留二位小数。根据评审方案的要求和惯例,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人员的综合评审结果,按通过率控制在正常申报总人数55%以下、关爱资深乡村教师专项申报人数不超过90%的原则实名投票,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人数的2/3及以上,并对照其单位评审职数确定拟通过人选。拟通过人选向社会公示,但其量化评分情况只作为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和投票表决的主要依据,不对社会公开,各级各地职称评审也未有将具体评审量化情况对社会公开的先例。
我们在评审过程中,加大了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一是每个评审组安排了2个纪检监察员,负责评审纪律的监督,负责评审成绩的收集与复核;二是成绩录入时纪检监察全程监督。2台计算机同时录入,每个录入员配备一个纪检监察员监督,播分员配备一个纪检监察员监督,录入完成进行比对无误后,原始记分卡交纪检封存,相关人员签字。
职称评审,是对参评人员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教改能力、指导和引领示范能力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考评。冷水江第七中学有7个职数,14人参评,黄老师您在学校综合考评结果中学校排名第12名,在县市区综合考评结果中学校排名第11名,在专业综合评审中也无特别明显优势。因此,黄老师您未能通过评审。
娄底市教育局
2017-03-23 10:4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