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华容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你们好!
首先,我们移民代表对你们及时网上“回复”我们的诉求表示衷心感谢!我们移民代表及全体集成移民对县委、县政府为我们移民安置工作所付出的辛勤劳动感到由衷的“高兴”。现就你们网上“回复”意见再提几点我们的具体看法如下:
一、 将我集成乡成建制实施“双退”移民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1、经查阅中发[1998]15号文件精神和签发时间来看,该文件对我集成移民不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被强行实施“双退”移民的时间是1998年9月初,而该文件是1998年10月20日签发,时间相差了一个多月,也就是说我们在该文件出台前就已经被你们强行赶出了集成垸。
2、我们集成移民的土地是1996年延包的,是法律赋予我们全体移民的法定土地,依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容县人民政府征用我们的土地行蓄洪水,就应当给予我们土地补偿。
3、中发[1998]15号文件精神实质是“平垸行洪,移民建镇”,且明确了“小水收,大水丢”的具体方案,该文件内容没有将我全体集成移民成建制的实施“双退”的任何规定。更没有将我们实施“插花”安置的规定,没有规定将我们法定土地违法收回且不给予补偿的任何内容,相反,该文件中第二项第2条明确规定了“在就近高地或重点堤院建设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和小城镇,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农民因分蓄洪遭受损失的补偿方法,建立保险机制。”而事实上,我们不知道我们的镇建在何处,也不知道“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农民因分蓄洪所遭受损失后的补偿办法和保险机制在哪。至于“回复”所称的集成移民的具体户数以及人数等相关数据,与我们移民代表所掌握的数据是有很大差距的,你们敢拿出当年的移民花名册和我们的对比吗?你们当初要求各村场虚报人数(每个村增加一个组)骗取的国家资金用于何处了?还有那些应用于灾民生活与建房的巨额捐款到何处去了呢?
二、就“回复”我们反映的具体问题,县政府不应该继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1、我们领到的户平13000多元不是补偿款,而是国家给予我们的“安置”补助,即搬迁开支费用。地政府不但没有拿出分文,反而克扣移民专款是违法犯罪行为。
2、“回复”称我们移民代表多次查过全县移民帐目不是事实,移民至今,我们代表从未查阅过移民账目,县政府、移民局和县审计局也未曾公示过?你们敢向社会公示吗?你们“回复”称省、市主管机关、审计机关有结论,并称实行专账专管,封闭运行,没有挪用,你们敢公开吗?
3、我们反映至今还有许多移民无田、无房、无生计,你们承认这些问题存在,具体数据还在进一步核实之中。那么我们请问,这些具体问题是现在才向你们反映的吗?我们已经反映了十七年之久,你们干嘛到现在才去核实且正在核实之中呢?这岂不是在不作为吗?你们所称的“高度重视”又“重”在哪里呢?
4、关于法院不受案、不立案的问题你们矢口否认。据我们移民代表掌握的情况完全相反,护城乡李家桥一组刘继平的土地诉求案法院受理了吗?田家湖生态新区马鞍二组李新无一家四口的土地诉求法院受理了吗?法院要求删除土地拆求后,才勉强受理的刘继平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一案,在多方交涉后才勉强到位,责任田及宅基地等至今没有落实,而田家湖马鞍二组李新无的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一案,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法院也只能在政府的干预下多次要求当事人撤诉。
5、关于集成垸移民后原有土地承包收入问题。“回复”称该土地上的收入只有65万元/年,并且全部用于补偿洪泛区管理经费不足。众所周知,国家已于2004年就实行公务员和村组的干部工资及办公经费都由国家财政支付,所谓经费“不足”凭什么要用我集成移民法定土地上的收入“弥补”?你们避重就轻,只字不提国家的“退耕还林”补助款物是何道理?具体是多少款物你们何曾向社会公布过?
三、重提诉求
1、确认集成移民集成经济组织合法成员资格,还移民合法人权。分配移民基本并确权颁证到每一户移民手中。
2、对各乡镇村组干部在集成移民安置工作中不作为甚至欺压、岐视、侮辱移民人格、侵犯移民人权的行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追责到底,特别是护城乡李家桥村和田家湖生态新区马鞍村。
3、由县委、县政府派出专员带领我们移民代表一起向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我们的现实状况,依法给予我们土地及财产损失的补偿,争取国家后扶资金,让我们移民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4、清理集成移民原有土地上自移民以来的承包收入及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物具体数额,为集成移民无房户建造住房,让这些人能有个固定居所。
5、将集成移民困难群体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给予集成移民危房改造资金扶持。将困难移民纳入扶贫对象直到脱贫为止。
6、将无法落实责任田的移民纳入失地农民保险范畴。
综上,我们全体集成移民真心希望县委、县政府下大力气,拿出切实可行方案,认真做好移民安置稳定工作,不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再忽悠我们移民。
代表签名:黎继明 杨义军 余平娥 朱本锡
王小红 刘 琦 郑继元 黎威灯
华容县全体集成移民
2016年1月25日
反驳有理有据,坚决支持集成移民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
连土地都失去了,还是农民吗?辛辛苦苦几十年,移民回到解放前。对于在移民后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不应撒手不管,要分给其土地,或者给予生活保障。到底有多少移民失去了土地,政府应该有数。
移民时我没有找到接受村场,被安排落户到治河居委会,去了之后,一没有宅基地,二没有自留地,三没有责任地,有的只是一个户口。孙中山就提出耕者有其田,解放前就提出打土豪分田地,到了21世纪,我们集成移民居然连土地都失去了,这叫什么事?
严惩贪污挪用集成移民款项的有关领导,解决集成人民的生计问题
2016-02-14 14:0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