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慈利教育局自制的宽松政策让法律蒙羞了

2018-11-30 1:48:34发布27次查看
当今社会真的气象万千,原慈利一职中校长--姚新明,因贪污受贿被判刑,判三缓五。2008年元月8日起执行,2013年元月8日缓刑到期。按当时的司法规定是没有判实刑,开除党籍,保留姚的公职,有一千多元的生活费。姚应该在原校上班,随时听候司法部门的传唤。奇怪的是,姚并没有在原校上班,而是在一所高校任职,一边在教育局拿工资,一边在高校拿着高薪。至今任然是享受双份的待遇。这种分配方式合理吗?慈利教育局领导是否让其二择其一:要么在原单位上班,要么停发教育部门的工资,让他在高校任职。总不应该让人觉得犯罪的人越犯越优待啊。呵呵~
充分体现在什么什么的优越性。
只要判刑的公职人员无论是否缓刑,一律开除公职.姚校长在缓刑期里被别的学校聘请无可厚非.建议楼主到法院、纪委、组织部求证。
  关于对“慈利教育局自制的宽松政策让法律蒙羞了”一帖的调查回复
淡淡的云666 :
您于 2013年9月20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 “慈利教育局自制的宽松政策让法律蒙羞了”之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姚星明,男,现年52岁,土家族,研究生文化,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慈利县许家坊土家族乡人。2001年1月至2007年4月,先后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原一职中)党支部书记、校长、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原一职中和二职中合并而成)党支部副书记、校长职务,现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2008年1月,慈利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姚星明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2008年9月,慈利县纪委给予姚星明开除党籍处分。2009年2月,慈利县教育局给予姚星明行政降级处分。2008年至今,姚星明因病向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请假,在经得学校批准同意后未到学校上班。请假期间,姚星明只按政策享受部分基本工资待遇。
贴中提到的关于姚星明因病请假期间在某高校任职、拿高薪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及时回复。
感谢淡淡的云666对慈利教育的关注,并希望社会各界继续支持和关心慈利教育。
慈利县教育局
2013年9月25日
2013-09-20 00:45:16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