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祥霖铺镇青松村(原来蒋家村采石厂),有一个非法废旧垃圾塑料颗粒厂,使用各种废代子,化工袋做再生颗粒,生产废水直排周围渗坑内,大量垃圾堆在周围,污染严重,气味很大,此厂离河流很近,为避免污染河水,请各部门监管,谢谢!
(此厂为避人耳目,多数为白天休息,夜晚生产).
我以前也是做塑料的,并不是你说的那么严重。其便做加工塑料是减少大气污染,为何这么说:如果每个人自己焚烧。这样子他那个污染大气污染更加厉害。还起不到利用回收的作用。其实做塑料的可以减少污染的。现在很多做塑料厂都知道怎么去减少污染。通过做鹦鹉处理水循环利用,这样子就减少污染。
纯属虚假消息
纯属虚假消息
当今社会非常注重环境保护,特别是塑料这一块,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塑料袋、编织袋的广泛运用,虽然给人民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也给环境卫生带来了很严峻的考验。如果就地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更胜塑料颗粒厂千倍。大家更不希望塑料袋满天飞的环境吧!塑料回收利用也是对环境卫生的一种保护,也算是为环保贡献了一份微薄之力。
此厂我过路的时候观察过,据我的了解,青松村并没有河流,这厂还自建有污水沉淀池,也没见其污水排入山林,周边更是无田无塘坝。
哎,当今做老板的也不容易啊,这样投诉那样投诉,有时候就是无理取闹。他也不了解人家厂里面的情况是不是,现在做塑料行业的老板们,他们都很懂得怎样去处理废水及烟雾。他们为了可持续环保发展。他们都安装了烟雾处理器,污水处理池。也是为塑料厂可持续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也为当今的社会作出了微薄的力量。如果每个人都私自焚烧塑料的话,大家可想而知,那个污染究竟有多厉害。我为此为做塑料厂的同胞感到骄傲与自豪。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由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道县祥霖铺镇青松村塑料颗粒加工厂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于2015年6月开始建设,2016年6月投入生产。该厂利用废塑料袋子及化工袋子加工再生塑料颗粒后外卖,加工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加工点旁渗坑内。经检测废水ph值超标。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检查,该企业:①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②无废水处理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于5月4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道环停排字〔2018〕28号),要求立即停止排污、恢复原状,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三、后续监管
我局将对该企业的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逾期未改正的,视为拒不执行,我局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了六十三条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员行政拘留;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道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8日
2018-04-27 19:4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