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
你好!
关于火炬村的所谓征迁并高层安置问题,上级给村民的结果:“只能高层安置”“必须高层安置”,全体未安置村名绝大多数无法接受。理由如下:
本村村委曾承诺全体村民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且现任村干部中全部住进(或正在建)多层安置房。严重违背公平,平等的原则。
高层安置严重违背村民意志,有悖于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精神。
至2010年5月5日,未见国家,省,市公布或拟公布安置村民必须采用高层安置的文件,本村干部提及的由区级政府进行所谓“端盘”开发,更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且严重违背党提出的人民当家做主的精神。
本村村民祖辈自古生活在此,世代靠土地生息,对土地有特殊的感情,村民要求住和村干部一样的多层安置房,完全是全体未安置村民最自然,最淳朴最真切的民意表达。无悖与情,理,法。且本村尚未开发的土地完全可以按多层安置标准对未安置村民进行安置。而且土地还有剩余。
湖南省已经全面在全国率先改“拆迁”为“征迁”,这大得民心,但区级政府却乱写“拆”字,用心难测;和谐征迁方能赢得民心民意。
省政府在征迁工作方面指出:征迁工作要以民意为准绳,补偿要合理到位,全程要依法行事,过程要公开透明。本村的征迁工作却无一与之相符。
全体村民全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加快城中村的改造。但市委市政府并未公示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城中村的改造必须采用高层建筑方案。没有事实和理论证明采用高层建筑是解决城乡一体化和改造城中村的唯一和最佳方案。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也绝非建几幢高层建筑所可以带来。
现本村村干部作为集体管理者已经违规独享集体内的土地处置权;并未能做到全体未安置村民在土地征迁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司法最终裁决权。
全体未安置村民识大局,知责任,求民主。但村委和上级区政府不问民意,片面妄下方案,不考虑村民感情,不能不说实在遗憾。市领导陈润儿指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民群众应该是具体的实践者和最大的收益者,不能违背农(村)民意愿,不能损害农(村)民利益。恳请市长先生来火炬村体察民情民意!!!
另:
现今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的升温,以及火炬村靠近城市中心的特殊地理位置,使得社会上多方包括区级政府都觊觎火炬村尚未进行开发的土地。已经打乱本村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扰乱民心。长此下去,将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性因素。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火炬村征迁项目已列入芙蓉区重点工程项目。按照市、区统一规划,火炬村一、二组村民只能按高层公寓模式进行安置,当前突出的问题是村民要求按小高层模式安置,劝导工作难度大。对此,我区高度重视, 李蔚区长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实际问题,马王堆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带领工作组上门宣传拆迁政策,目前村民矛盾已缓和。
芙蓉区政府办
2010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