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委县政府刘卫兵、赵云海、不作为:
居然连中央提出的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都不按文件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不把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退还给出租汽车承包车主。
而同在一个张家界市的慈利县委县政府都能明确表态,按照“谁缴费、退给谁,收多少、退多少”的原则,通过原缴费路径实施清退,都已清退给出租车承包车主.
请问桑植县委领导,关于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清退问题,中央、省、市文件都出台1年了,出租车承包车主也就此问题多次反应有几个月了,为什么就不按文件要求执行落实到位?
关于实话实说1网上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的回复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两家出租车公司145台出租车,其中2007年投放的75台车属个人出资购买,然后纳入公司化管理。其经权费已全部退还给出租车车主。2014年投放的70台出租车是由公司购买,然后以租赁合同方式承包给出租车主,其经营权费由公司缴纳,而承包出租车车主认为该项费用应属车主所有,因此双方发生纠纷,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处理过程
针对网贴投诉内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先后两次接访了出租车上访车主。2017年11月9日谷忠涛副县长在运管所专门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县政法委、县法制办、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加了此次会议。
三、处理结果
1、要求公司将出租车经营权费于2017年11月17日之前退费到县运管所账上,目前已全部退费到运管所账上。
2、要求公司和车主协商解决,关于退费多少问题,属公司与车主自行协商范围。如协商不成,引导并组织车主向桑植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该费用的归属问题;运管所协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车主申请法律援助。
3、至2018年1月15日为止,已有67台出租车车主与公司自行协商,达成协议,领取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目前还有3台车因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而没有领取,我所已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所将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车主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4、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使公司逐步走向规范化。
桑植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8年2月27日
2018-02-26 19: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