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新开镇瞒报安全事故情况报告
尊敬的领导:
2017年8月20日上午11时,岳阳新开镇大坳石场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新开镇政府未按规定对此安全事故进行上报,导致目前任没有按事故调查程序进行调查,逝者赖正文的尸体人停在岳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已有十多天无人顾问。
死者赖正文系湖南省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南环村人,为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为生活窘迫8月初来到岳阳市新开镇大坳石场从事砂石运输,事发当日赖正文正在厂区范围内从事运输工作,事时行至厂区下坡路段右侧有挖车占道,左侧有电信车辆施工的情况下,导致与停在路边的其他车辆相撞,翻车导致当场死亡。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条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人生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均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当地政府应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有关部门应依法组织事故调查组队事故进行调查。“8·20”事故属于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但新开镇政府未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现向上级呈报请求,要求追查新开镇政府瞒报行为,同时请上级领导依法组织调查组进行重新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还逝者一个公道。
死者上有八十多岁瘫痪在床的奶奶,六十多岁的身患重病的父亲,下有仅四岁的孩子,截止到当下善后工作还未得到解决,恳请上级部门领导介入事故调查。
呈报人:杨美美
联系电话:1380247****
2017 年 8 月 31 日
关于岳阳县大坳采石场发生安全事故情况说明材料
一、逝者家庭情况介绍
事故身亡者赖正文湖南省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樟槽村(现合并为南环村)马场组人,家中一共5口人,奶奶(80多岁)、父亲(60多岁)、妻子、儿子(4岁)和他本人,母亲子在2014年突发脑淤血骤然离世这给本身贫苦的家庭带来了极大的打击,家中奶奶年老不慎摔断了腿基本不能行走,父亲年过60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妻子有年幼的儿子需要照顾,直至事故发生前家中的所有经济收入只有赖正文一个人打临工来挣钱来维持家庭,家庭负担极重。贫困的家庭幸好得到浏阳市湖南省政府的关怀被列入“省市级重点特困家庭帮扶对象”,才勉强能维持家庭的正常的开销。赖正文的在此安全事故中突然离世不易于给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奶奶需要照顾,父亲需要赡养,妻子儿子需要抚养,谁来担起这份沉甸甸重担维护这个家庭?
二、安全事故介绍
2017年8月20日中午传来赖正文发生事故的噩耗,随即远在浏阳的家人赶赴岳阳到达岳阳二人民医院只见到赖正文已经身故遗体已经停放在太平间。据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死者小舅子杨海描述,赖正文8月20日正常去石场托运砂石到老板指定的地点去,在装载好过完地磅称后下坡中发生安全事故,连续撞到停在左侧的三辆后八轮大货车,其中在这三辆货车中间还停有一辆摩托车也倾倒车主被电线杆砸到也有受伤,到现场后杨海紧急将伤员送往医院,据交警调查和周围目击群众描述当时道路的有挖掘机正停在路的右侧加油,一辆油罐车正在为挖掘机加油,挡住了大车下坡靠右的正常通行道路,此情况后来由岳阳县交警大队进行调查也找到目击者进行核实情况属实。此外石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为到之时存在用挖掘机破坏现场的情况。此外在道路的左侧还有一辆电信的车辆正在施工,且施工周围并未放置任何的施工标志。
三、事件存在的疑问和需要关注的地方
1.石场内挖掘机停放在车辆下行的主干道上加油是否属于随意停放和厂区内安全隐患,加油车是否有齐全的手续,并且加油车移动加油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2.关于责任问题,在厂区内发生的事故应属于安全责任事故而非普通的交通事故,厂区应该负主要责任。
3.关于石场与赖正文的雇佣关系认定,苦主在石场托运砂石并非自己购买,自己的销售途径钱货两清的形式。而是砂石原材料属于石场老板,销售渠道属于石场老板苦主只是雇佣托运砂石应该属于雇佣关系人员在石场身亡,石场老板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4.后来到达现场后发现厂区对于下陡破等危险路段没有任何相关的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厂区生产区明显立有全场停业整顿的标识牌现场确依然生产存在问题。
5.石场属于露天开采灰尘极大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法和相关法令。
6.赖正文正式为了必然道路右侧挖掘机和加油车才选择绕到左侧撞倒停止在左侧没有人的后八轮属于避让有人员车辆舍己为人的精神。
7.电信施工在施工现场未放置任何警示标示和拉境界线是否属于违规责任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8.此外石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为到之时存在用挖掘机破坏现场的情况。
呼吁为逝者讨回公道,恳请相信我党和政府是站在百姓立场关心百姓。
2017-09-04 20:2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