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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熹悦花都开发商2年时间还没给业主发房产证

2018-11-29 13:05:06发布19次查看
从2014年购买熹悦花都芙蓉倾城房产后,至今未拿到房产证。而且契税减免之后的费用至今未退换,而且没有办法联系开发商。
张桂枝律师:产权办证有规定,业主依法可维权
一、产权证的办理日期:
合同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区别期房和现房分别计算期限:即购买期房的,其产权证应该从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理。购买现房的,从合同订立之日开始计算为90日内办理。
二、开发商的义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三、违约责任:
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以书面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本金、以同期银行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利率为标准,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四、购房者投诉不能行使正当权利的,应及时通过诉讼进行维权。
附: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张桂枝,女,湖南衡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二部部长。
  自09年律师执业以来,专业致力于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服务,法学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 擅长于包括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涉外婚姻、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领域。
  执业理念:专业、开发、分享、同行。
  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569号梅溪湖国际酒店四楼401室。
  联系电话:13875994249 网址: www.lawyeryingcu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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