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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茶陵县江南熙元小区开发商乱收费,业主要求退还

2018-11-29 12:29:17发布30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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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阐述:
投诉对象、湖南山河新型城镇发展有限公司、电话25693333
投诉人、刘科阳
​诉求:退还不合理的收费
本人在2014年9月17号与(湖南山河新型城镇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套其开发的{江南熙元}小区,位于株洲市茶陵县米江沿江大道特一号(茶陵一中斜对面)的商品房,面积为125.01平,总价346998元,现在还没签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签了个定房合同,但首付款(156998元)及其他代收费用(31144元)合计总共交给开发(188142元),其余19万元的购房款银行按揭,现在就等10月6号签正式合同了。
问题就出在这个(其他代收费用)中,由于这也是人生中第一次买房,很多东西都不懂,销售员说这个费也要交那个费也要交,算算一共要交31144元,当时被销售员忽悠忽悠就交了这个钱,这几天看了些关于开发商违规乱收费的投诉,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发现自己被开发商给宰了。
违规乱收费现象如下几点:
在交房时间暂定要到2015年9月的情况下,开发商就在房屋销售时向购房者收取了24744元的{其他}费用。
其中包括:
一、银行按揭客户、保险费*0.6%{1140元}按揭手续费*1%{1900元}
二、其他代收费用:
1.房产局
他项权登记费80元
预告登记费80元
抵押手续费80元
产权限制费150元
维修基金70元一平{70 x 125.01=8750元}
房产证费、含登记费、测绘、白蚁、交易手续费16元一平{16 x 125.01=2000元}
国土办证费 1973元
2.地税局
契税首套144一下{含}2% 346998元x2%= 6940元
3.物业公司
物业费,住宅1.1元一平*12个月=1650元
以上为违规代收的费用共计{24744}元
以下是开发商无视法律法规违规收取的本属于房价里建设成本的费用
1. 燃气立户2300元,
2.水、电材料及安装费1980元,
3.三网合一第一年使用费1120,
4.可视对讲系统1000元,(合计6400元)
以上几项费用早在2009年5月6号由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里第5条明文规定不得向购房者收取。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
二○○九年五月六日
第五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
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
及第十三条 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移过程中,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的第三项(第十三条 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移过程中,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二)以高于明码标价所标示的价格销售或加收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将应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内包含的成本(费用)改为在价外另行收取;)
​明文规定的条款开发商却无视
可能茶陵所有楼盘都是这样,全部收了这些费用,我买的锦绣华府商品房也收了这些费用,希望有关部门能查一下,给我们一个说法。
是不是都是政府的问题?不然怎么茶陵都这样乱收费的?大家都把帖子顶起来吧。茶陵的政府和茶陵房产!
希望茶陵的物价、房产等部门能马上通过这次11月份的房交会把这些乱收费清除掉,这样房交会才开的有意义,老百姓才能放心买房,不然房交会变得只是单纯的为开发商赚钱了。另外茶陵开发商不能明码标价售房的问题急需整改,我几个售楼部看房,都是只告诉你一两套房的价格,不能把全部楼盘的价格公开,让我们择优选择,这样谁能放心的买房啊。
本人也交了7万元,现在想退都退不了。
交7万的朋友,我跟你一样,现在怎么办?
是不是双休日发表的,老板们都休息了吗?
郴州市永兴县龙美佳园开发商强迫业主交玻璃钱2000元。比你们那里更狠。
确实应该查一查,开发商和政府就欺负老百姓不懂政策么?这是政策没宣传得好,怪谁???
2014-10-26 18: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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