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在湘潭县四中读书,属寄宿生,每月放半月和月假,有两个星期双休日在学校,因此毎月要交150一200的补课费,请问这样的收费合理吗,上级教育部门有何规定,而且所交费用包括学费在内我们家长任们收款收据都没有,这符合规定吗?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感谢您对我校的信任,将贵子弟送入我校就读。关于您所投诉的关于“毎月要交150一200的补课费,而且所交费用包括学费在内家长收款收据都没有”的情况,有违事实。
我校属农村寄宿制普通高中,寄宿生达98%以上,大部分学生属于留守学生,且很多学生来自偏远的较场、歇马、分水、青山桥、红旗、石潭、乌石等地,交通十分不便。加之,家长远在外地,孩子回家没有人看管。所以,根据党和政府关爱留守儿童政策和学生自愿的原则,应大部分家长请求,要求学校安排老师牺牲休息时间为学生免费辅导。既保证学生的安全,也避免造成因要额外给孩子请家教或上培训班产生的巨额费用。我校只据实收取25元/天的水电费、适当的教师误工误餐费及车程补助,此费用远远低于学生放假回家往返的车费等,且所有收费都已经以班为单位开具收据。
我校所有收费项目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办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师生、家长、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与检查。学费收取明细已从开学第一天开始公示,收据已开到每位学生,如有误差,欢迎来校当面核实。
湘潭县第四中学
2017年11月2日
2017-10-30 22: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