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7号下午2点左右,我座落在株洲石峰区井龙街道新明居委会散户的房子被人偷偷强行拆除了,区政府一边约我谈房子拆迁一事,一边叫人偷偷把我房子拆除了,在没有任何手续就把我房子偷拆了,不知道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无法无天,让我失去世居的家园,无家可归,现在国家都要依法治国,为什么政府抢夺民房,天理何在,请有关领导给予我公正。
既然是要拆迁的,双方达成一致了就行了,如果一直僵着估计就是被强拆。
关于石峰区井龙街道新民居委会散户的房子被强拆帖文的回复
经调查,9月27日我街道时代社区有一栋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了拆除。户主陈葵为新民居委会散户,该房屋为长株潭城际铁路集体土地红线用地范围内的房屋,位于城际铁路的正下方。长株潭城际铁路石峰段的征地征收工作于2011年启动,至今已5年多时间。在与陈葵进行近百次征地协商后,仍旧未能签订征地征收补偿协议。当前,城际铁路通车在即,位于城际铁路梁正下方的该栋房屋严重影响了铁路的静态验收、试运行安全验收工作,导致城际铁路无法按时通车,加之该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结构不牢固,年久失修,已成为一栋危房,存在安全隐患。故于9月27日倒房,以确保城际铁路顺利开通。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
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28日
协商解决吧
2016-09-28 00:1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