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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低限高,共享发展”是化解或缩小老人“待遇差” 的良药!

2018-11-28 22:46:51发布24次查看
向省人社厅建议:“提低限高. 共享发展” 是化解或缩小老人“待遇差” 的良药!
尊敬的贺厅长:您好!
若以“提低限高. 共享发展” 为原则来调整养老金 ,定能化解或缩小老人“待遇差”。 这是一剂“良药”!也就是说:不论退休“在先”, 还是“在后”, 不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都应享受同等的退休待遇。
古人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今人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 请人社部高层领导 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实施后,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引起老人怒火燃烧!
《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即国办发【2015】3号文件)实施后,多的多加,少的少加,不但没有体现社会公平,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早期退休的教师(特别是早期乡村退休教师) 和干部——“退休时间早. 退休年龄大. 退休待遇最低”, 而多年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即“待遇差”),至今尚未得到解决。这太不公平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顶层设计者违法(“违法” 即违反《教师法》第4条和第30条之规定)决策,“以2006年7月1日为分界线”,只加7月1日以后退休的(即只加退休金较高的),不加7月1日以前退休的(即不加退休金极低的)。其结果,条件相同或相近,早期退休的退休金约是晚期退休的二分之一。又早期退休的连续9年未加分文,人平每年损失一万元以上,9年累计,每人就损失退休金十万元以上。由此可见, 这是收入分配严重不公!把早期退休“老人” 推向了贫困的深渊!严重地侵犯了这批人的合法权益。引起老人怒火燃烧!
二. 请人社部高层领导深入基层调研,今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是“涛声依旧”, 搞得怨声载道!
全国统一政策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 这样实施的结果,仍然是基本养老金基数高者愈高,低者愈低,差距越拉越大!搞得怨声载道!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议:以“提低限高. 共享发展” 为原则来调整养老金 ,定能化解或缩小老人“待遇差”。 这是一剂“良药”
其上策应当是,顶层设计者要有大无畏的改革精神,敢于向既得利益者“开刀” ,“敢于啃硬骨头``````又勇于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提低限高,共享发展” 为调整原则:一是把基本养老金基数分成四个档次,月基本养老金1900元以下者,每人每月增加10%,1900元至2500元者,每人每月增加5%,2600元至3100元者,每人每月增加3%,3100元以上者,暂时原地踏歩;二是高龄补贴金额要高一点,70周岁至75周岁以下者,每人每月补25元,75周岁至80周岁以下者,每人毎月补50元,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者,每人每月补70元。
四. 建议:以“提低限高. 共享发展” 为原则来调整养老金,就要实行真并轨。
真正的并轨,“应该对现已退休的人员,打破原行业和单位(即打破机关.事业、企业)的界限,对原同级别、同职称、同贡献的人员执行大体相同的退休金,其他的待遇如津贴、补贴、医疗,死亡丧葬标准等都要一视同仁,执行同样的标准。这才是真正的并轨,真正地体现公平公正”。
2016—10—17
附件:(湘人社发【2016】55号)文件(摘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6〕55号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
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一)、(二)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四)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五)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13日
支持笔者合理建议,请省人厅倾听民意!
2016-10-17 22: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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