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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90后农村女孩,在外务工受伤向谁索要说法?

2018-11-28 20:39:42发布22次查看
各位领导、读者、网友:
你们好!
自我介绍:我叫李美华,女,土家族,1992年11月生,大专文凭,张家界桑植县人,父母在家务农,2012年6月大学毕业后我就独自在长沙找工作谋生。
事情起因:我在朋友的介绍下于2014年6月28日去长沙人寿保险公司(电销部门)上班并参加岗前培训,公司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保险职业学院内。培训直至2014年6月3日的一天早上,我坐着每天需要7块钱的中巴车(汽车西站至汽车南站)赶到公司,收拾整理培训文件后坐下等培训老师的开讲,这时候一名丁姓的学员打了一瓶500ml滚烫开水摆在宽度不足1米,长度不足2米的培训课桌,这课桌就是我们这期培训班7人共同的培训课桌。这名丁姓学员将打来的开水摆在我的正前方,没有拧上水杯盖子。由于培训桌狭小,并且摆放了各自培训文件,所以不知道受哪边力度将摆在培训桌上的水杯推到,500ml的开水全部顺势倒在我的大腿之上,当时那种痛疼和撕心裂肺的呼唤是谁也体会不到的,我至今都心有余悸。在这个时候丁姓学员立即带我去卫生间用冷水冲洗,随后我们就去了保险学员内部的诊所打了吊针。这期间同我一起培训的同事吴某一直陪同我,目睹了我在打吊针期间大腿开始长水泡,打完吊针后我就让在家休假的朋友来接我回家,到了下午水泡不断长大,我们再去租住处的附近诊所询问,在医生建议下要去专科医院,我们决定第二天去找丁姓学员(水杯主人),在保险公司安排下,丁某和另一名保险公司老员工同我们一起去长沙中心医院检查,到了之后长沙中心医院医生不敢接收,建议我们去专业的烧伤医院,我们选择了长沙武警医院,终于住院治疗。经过一天的争吵,丁某于下午带了3000元来到武警医院交给我。我一共住了将近一个星期,就已经用了将近一万月人民币,我吵着要出院了,因为我实在无力承担医院高昂的医药费,这钱都是向我那起早贪黑的农民父母要的,当我向丁某、公司索要说法和医药费时都是等我痊愈后看一共治疗了多少费用再协商,我只好妥协。我拖着还没有痊愈的病情只好暂时回租处附近的诊所继续治疗,因为诊所比医院要便宜好多倍。这期间一共用了将近1万1千余元,烫伤的是大腿生活是确实不能自理,这住院期间一直由我朋友全天照料。
目前处境:2014年7月8日我去医院做司法鉴定,又花了1900元做了三项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2014年7月15日我和一个法律知识比我丰富的朋友一同前往公司协商洽谈。公司方面一律不参与、不过问,并且说要我和丁某单独解决。我们只好和当事人丁某协商,丁某当时大概意思是愿意承担医药费的一半,那我的后期治疗?我的护理费?误工费?应该找谁?更别谈什么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这些遥不可及的问题了,难道要我一个无过错的受伤受委屈的人垫付医药费,并且要承担余下这所有的费用了吗??我其实只希望他们帮我把医药费承担了,其他的一切我都无所谓了,自己的后期治疗、护理费、误工费等我都可以自己承担这些吧,但是目前我连最起码的医药费都索赔无门,公司完全不理不问,过了4天丁某打电话来称要我直接打官司吧。
存在问题:我因为去公司上班没多久,还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也没任何证据能找到是谁直接推翻水杯的,但是我在当时确实无过错。
我的诉求:各位领导、读者、网友,希望你们看到文章后能给我一点建议和帮助,我来至农村,没有背景和关系可言,难道我真的要承受了疼痛,承受了委屈,还要独自承受高昂的医药费,还要承担身上有疤痕的现实吗?我没有任何过错,我中规中矩的在那里上班也要承受这飞来横祸吗?我每天花7块坐中巴(西站至南站)去上班,花7块回家,再花6块仅吃一碗粉当中饭的工作,一定要这样打击我面对生活的信心吗?起诉,对于我一个农村女孩来说是一个“高不可攀”的东西,我哪还有精力再被这伤心的事情整来整去,我哪还有经济聘请律师,我哪还有背景去诉求法律的公平。
恳请社会专业人士、媒体读者帮帮我,我只求疼痛委屈的过后能得到一丝慰藉即可。
诉求人:李美华
电话:15607490056
2014年7月20日09:28:12
我是2014年5月28日去长沙人寿保险公司(电销部门)上班并参加岗前培训。写错了,写成6月了。。
找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维权
2014-07-20 09: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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