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常德的一名在编在职教师,2010年~2013年是特岗服务期。2011年12月评为中二,并颁发聘任书,今年申报中一职称。可是县人社局审核资料时,却说我在特岗服务期时,人事关系在省里,所评中二时,聘任书无效,由此不符申报中一资格。而我咨询教育局则说特岗教师享受在编教师同等资格,我符合申报中一资格。
我特请教市人社局为我解释,像我这样的特岗教师能申报中一么?
关键不是你特岗教师的身份而是你的人事关系没有及时转过来。
职称改革本意是服务教师,而不是在细枝末节上给教师设障碍。
人社局自己发的证,自己又不认。你可以打行政官司。
2016-11-28 21:2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