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东山明珠小区2007年前后动工兴建,目前交付使用由19栋。然而时至今日小区的供电线路混乱不堪。小区内电线像蜘蛛网。没有按规范走地下线路或架设水泥电杆。
有的电线直接用木桩甚至是竹板支起,规划的变电房迟迟不建设。随着住户增加,用电负荷剧增。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小区2012年就有部分住户因电压过高烧坏电器。今年二月又有多户居民家里半夜被烧,险些引起火灾,小区居民为此事多方奔走。
多次拨打县长热线,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居民被烧电器的损失得不到赔偿。在此,我们不得不在红网发帖,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督促开发商、物业整改安全隐患,还小区业主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针对东山明珠小区的用电问题,现将我局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株洲东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山明珠小区,曾因临时用电线路陆续有多栋(次)出现电路问题。因此,2012年5月东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炎陵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签订了东山明珠小区供用电接管协议书,同时与电力公司下属单位炎陵县开源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源公司)签订了供电改造的施工合同。根据施工合同,东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5月份预先支付了80万元工程款,开源公司也按合同进行了施工。但在当年安装完成1台变压器(合同是安装3台变压器)以及部分线路完成铺设后,开源公司因东山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支付后续工程款而停工(开源公司认为完成了工程量的50%,需按合同约定支付后续部分工程款)。而东山房地产开发公司方面负责人则反映:因开源公司并未完成合同规定工程量的50%,即3台变压器仅安装完1台,未达到继续付款条件,所以才未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看了这份答复我非常失望,“目前,房产局已向上级部门汇报此事,要求督促电力公司与东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再次协商,按合同继续完成小区电力改造施工,力争年底前完工验收。”整改一下这一节凌乱的线路就这么难吗?难道还要让居民过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提心吊胆的日子?这个状况当初又是谁在验收时放行的。(这几栋都已发房产证,验收不合格不可能有房产证)。拿出对待上级检查的劲头来对待百姓的呼声,这件事不至于拖这么长时间解决不了!
关于红网“株洲炎陵县东山明珠小区供电线路混乱”诉求的回复
炎陵县东山明珠小区建于2007年,现有房屋建筑19栋,业主635户。建成后由房产开发公司移交相关物业公司管理至今。针对红网2015年8月22日发表的题为“株洲炎陵县东山明珠小区供电线路混乱”老百姓诉求,炎陵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电力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该小区的供用电管理隶属关系。该小区用电只申请安装了二块总表,物业公司负责总表电费缴纳,总表表后的业主户表供用电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县电力公司与该小区物业公司建立供用电合同。即物业公司是县电力公司的直管用户,县电力公司与物业公司是直接供用电管理关系。
2.该小区供用电管理及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划分。业主是物业公司的用户,不是县电力公司的直管用户,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是供用电管理关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维护”的管理原则,物业公司应负责保证小区业主的电力正常供应及日常维护。
3.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日益激化。物业公司自该小区投入使用至今未对居民计量装置进行校检和轮换,也未对线路进行维护,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原有用电设施已无法满足用电负荷的增长,且难以保障小区居民用电安全。导致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未到位非常不满,采取拒交电费、水费的行为方式抵触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每况愈下。而物业公司收取的电费未及时缴纳电力公司,总表欠费导致自动跳闸,业主正常的生活用电未得到保障,物业、业主矛盾进一步恶化,关系更加激化。
4.小区供用电设施整改情况。2012年5月东山明珠小区开发商向炎陵县电力公司申请办理分户,电力公司受理申请后,开发商委托炎陵县开源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源公司)进行供用电设施及线路表计改造施工。开源公司按照合同开工,已安装2台箱式变压器,1台10kv电缆分接箱,所有地埋管线敷设到位。因开发商未按合同及时支付应付工程款,且数额较大,导致小区用电设施改造未能按期、按质完成。县电力公司无法组织验收,“一户一表”接管工作未能完成。
5.解决措施建议。为了保障业主的正常用电、安全用电诉求,建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自动维权,督促开发商、物业公司将工程款全额支付给开源公司,开源公司立即完善后续工程,县电力公司将为东山明珠小区分户接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方便、优质、快捷的服务,尽快组织验收完成“一户一表”接管工作,由县电力公司直接管理到户、服务到户,切实解决长期困扰东山明珠小区业主的用电问题。
炎陵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1日
没有弄好就怎么可以交房呢?你们是怎样监管的,失职······
2015-08-22 11: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