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续:检举龙山县桂塘镇镇长谭宏贵

2018-11-28 8:07:58发布110次查看
检举桂塘镇镇长谭宏贵(续二)
关于中共桂塘镇委员会的回复注明(续)
中共桂塘镇委会回复中的“经查,张宗良系到政府找主要负责人进行滋事并动手殴打主要负责人”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凡是总得有个起因吧,我拿2015年交纳的20297元及所有条据到政府办房产证,这叫滋事吗?为了让广大网友弄清事实真相,不凡简述一下事情发生的经过,2016年11月我到谭宏贵处办房产证,被推至田军,田军又推至吕黎明,到书记房交谈时,因书记随口说出你这痞伢的,而发生争执并抓扯(注:双方都有伤),我怕打不过他而逃出,被迎面过来的谭宏贵用手中一硬物扎向我耳部,致使耳膜破裂(有病历证实)随拥上六人,两人捉手,两个捉脚,其余三人用脚乱踢躯干部至骨拆(有病历证实)连楼下三十来米的多位打扑克的群众都能听到,以为是罗明月与政府发生争吵,其姐罗明花在母子赶到现场后,劝止后才停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而后通知派出所不问清红皂白把我从政府在众目睽睽之下拷着我的双手至派出所,后送龙山人民医院和成都军盛医院治疗(派出所也属该案的涉案单位)回复中提到“被其余工作人员发现在进行扯劝过程中造成的。”也就是说他们承认了“耳膜破裂和骨折”的事实,从而从反面证明了政府工作人员集体打人事实的存在,因为简单的劝止不可能致伤,因为桂塘人民政府及桂塘派出所同为该案的当事者,调解人必是第三方,此桂塘派出所不具备第三方的主体资格,故桂塘镇派出所的调解应视为无效,另外我于2017.8月向龙山县纪委交过检举,此次未有任何动作,直到2017.9月我向省纪委以人民来信方式检举后,龙山纪委才在2017.10.17调查,调查未找到我调查事实真相,也可能未找知情人调查,只是听取政府和派出所当事人单方,对造事未作或作出家征的处理,龙山县纪委的这种作法合理吗?合法吗?
最近(也是最后一次)向中纪委寄达了检举,望上级纪委(含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高度重视这一案,查处这一事件,还原事实真相。
我是发帖人张忠良、联系电话186xxxx2818
2018-06-12 11:35:46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