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我叫张财美,男,生于1969年2月24日;汉族,初中文化;户号为050613945,农民;居住湖南省新化县炉观镇小田村第9村民小组。我叫罗益连,女,生于1970年1月12日;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右眼失明;住址同上(张财美系我夫)。我夫妻俩于1990年1月在新化县民政局依法办理了结婚证后;1990年11月12日生下男孩张文志,2013年由于身患尿毒症和心脏病等疑难杂病,曾四处举债在湘雅医院治疗花费了50多万元医疗费用后于2015年1月16日死亡。1994年3月18日生下了女孩张汝娇,1997年突发高烧而医治无效离开了人世。2003年3月10日生下了女婴张文燕现在校就读;2012年8月我夫妻俩所建的四扇木房于本年12月竟然也倒塌了。现造成和致使我夫妻既无儿又无住房安居乐业的局面却四处流浪糊口;但为了有一个安稳的家,能辛勤耕耘责任田、土不荒芜;对此;我俩根据上级党和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相关政策规定,央请省府责成新化县炉观镇政府公务员和小田村支两委干部迅速确立我家3人为特困户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计生奖扶对象;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共奔小康!
此致!
敬礼!
2017年1月14日
一、基本情况
张财美,男,身份证号:432524196902241××,炉观镇小田村村民。
罗益连,女,身份证号:4325241970011219××,系张财美的妻子。
二、事实调查
经调查,张财美全家长期在外务工,长子、二女儿因病离世,三女儿在校读书,老家房屋无人居住、年久失修而倒塌。
三、诉求答复
1、要求确立为特困户问题的答复
根据政策要求,特困户必须是五保老人或三无人员。张财美在外打工,具有劳动能力不属于三无人员,有妻子、女儿不属于五保老人,因此不符合特困户的政策要求。
2、要求易地扶贫搬迁的答复
因张财美一家长年在外,不居住在村里,村支两委及周围群众难以与其取得联系,也不了解其生活状况,在2014年贫困户甄别和2015年、2016年贫困户动态调整时都没有向贫困户评定会议提出申请,而没有评定为贫困户,因此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但如果其未在外购(建)房,经其本人申请,可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同时政府可以为其落实其他关爱政策。
3、要求确立为计生奖扶对象问题的答复
根据《湖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计生奖扶的相关规定,奖扶对象要求年满60岁,张财美现年48岁,不符合要求,且张财美曾经违法生育过你们2017年3月27日的回复获悉。经你们调查了张财美老家房屋年久失修而倒塌纯属虚构!且又正由于张财美在中年失去两个儿女,现只存一个女孩按上级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可以列入特困户行列!关于你们对张财美家的易地扶贫搬迁的回复,正由于张财美新建的房屋竟被倒塌后虽在外打工糊口,但每年年底既回小田村看望叔父母等亲戚、又要到文田镇石羊村看望岳父母等亲戚,同时在年前又与村支两委干部见面或电话联系反映家庭处于特困状态等的问题,怎么你们在其回复中回复村支两委及周围群众难以与其取得联系呢?既然张财美房屋不幸被倒塌,两个儿女不幸丧亡遭此巨大不测而全镇上下众所周知,这难道小田村支两委干部和你们镇政府的领导就不知晓了吗???关于要求确立为计生奖扶对象,虽然张财美夫妇生育过二胎,但现只存一胎女孩,这难道就不能依法享受计生奖扶政策规定的养老金了吗???……
2017-01-14 12:4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