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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州市相关部门:我被指贩卖假烟丝等问题,处罚不合理

2018-11-28 3:57:17发布27次查看
各位老百姓,俺叫候淑英,女,现年66岁,攸县菜花坪乡人。大字识不了一果箩的小学文化的俺,为寻安慰找来这个平台。
俺父母一生只生两个开叉的姐妹,俺招上门女婿。为了一家的生计,改革开放后,俺就来到县城摆地摊,也能勉强拉扯三儿女成人,伺候高寿的二老一日三餐,还热热闹闹将二老敛入黄土。是否二老的风水问题,俺一个不偷不抢不欺诈他人的村妇,晚年却遭遇两次牢灾,关了三年班房。第一次于2008年6月6号,被攸县烟草局指使公安抓俺拘役五个月,罚款五千元。第二次烟草局借计永兴县公安局,于2013年6月29号将俺抓捕羁押郴州市看守所。判决后又转去长沙女子监狱。2015年12月28号才期满释放。真是自由时只在攸城转,没舍得半步离开过本县;囹圄时公费警卫俺到过外州外县及长沙省府见世面。这就是俺一个66岁老农妇当今为止的幸福指数。
进班房的罪状是说俺贩卖假烟丝,但俺从未谋取暴利。因为俺销售的人群是上了年纪,曾经吹喇叭筒那些老农民。不管卷约上标的啥牌子,俺是用秤盘子称给他们的,每斤十余元,没加任何包装。(如包装后,可能相当五条成品)。赚的利润也不过一成多的微利。据法院判决书统计,四年共赚利11700元。俺还是从永兴县那边人加工送过来的。这些人也被抓,但有的判刑比俺还轻,有的判缓刑。俺因路途远,无钱请律师,家里的古稀老伴及无能无钱的三儿女无可奈何,只能归于命中“劫煞”之灾。俺被坐牢两年半,老伴还借钱交罚金两万五千元。真是“卖了这些倒霉烟,一夜回到解放前”!
俺胀着一肚子气出牢房的,不知道罪在哪里?听说那些贪官,贪污受贿十万元不算罪,百万元以下不判刑。俺辛辛苦苦劳作四年,贩的又不是毒品鸦片,更没以次充好谋暴利,且2008年第一次攸县三个同样的摊位只抓俺,趁俺不在家,没有防盗门,闯进俺家把烟连从四千元现金全部拖走,随即俺想找他们要回现金,却说被火烧了。后来他们不知依据什么,十多元一斤的烟卷充算高档成品烟,扩大几十上百倍,折价二十四万多元。可能生怕俺不够刑事犯罪。好在现在刑事政策宽松,要是早些年,我早成了他们的冤鬼!
据别人说《烟草法》140条规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冒充合格产品,销售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俺觉得卖出时没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顾客都了解这十多元一斤的价值,还满足了无钱抽高档烟,又想过烟瘾的老农民。他们恨俺不起来。另外据法院判决书统计,俺四年进货十一万多,加赚利一万多,连本带利也只十二万多,不满二十万,为什么不判两年以下或拘役,非判两年半?法官先生是看错了行,还是记错了法?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既不能修长城,又不能做厨娘,回家帮媳妇看孩子也划得来。在牢房白坐,肚子好胀气呀!
七十五岁的老伴更是劳命伤财,为了讨个说法,不惜每月七十五元的低保,三个月才能凑齐一次上长沙省府或下郴州中级法院的往返路费。为了节约餐宿开支,总是三更(凌晨三点)出发,深夜回归,真正的老当益壮!2016年6月6号,老头独自搭车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亲手递交刑事申诉书于年轻的法官们,至今快两百天,却还杳无音讯。咨询他们推拖忙不赢。还忽悠俺去株州市中级法院,株州市又以已过诉讼时效不受理。请人查看法律说,刑事诉讼没规定时效,难怪呼格、聂树斌刑事案二十年后还可以翻案,咱郴州、株洲市难道是自治州?那也要服法呀!听说中央规定对群众的诉求,一个星期就要答复。法院这样敷衍,老百姓只有无奈。
攸县烟草局真正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贩卖高档假烟,弁取暴利的烟贩子抓不着,却捞了个摆地摊的.且捉条蚯蚓当蛇打.可悲可笑!
2016-12-20 11: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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