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叫舒财保,男,汉族,出生于1971年8月1日,现住湖南省辰溪县辰阳镇中山街五组。
身份证号码43302319710801xxxx,于2015年8月1日在辰溪县建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时园项
目部登记购买住宅楼一单元402室,面积120.11平方米,单价2280元/平方米,合计金额273850元,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收款收据及县房产局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凭此证明领取产权证书或他项权证书,同时经县房产局办理了网签手续。并交了维修基金,等待办理房产证。
2017年,建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将该房屋再次出卖给辰溪县桥头乡人谢景云,电话:130xxxx5095,谢景云擅自将购买的房屋进行破门而入,将原始锁换掉进行装修,并查明其无房产登记手续,纯属非法购买,理应不受法律保护,应无条件将房屋退还,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面对辰溪建祥房地产公司目无国法、胆大妄为,公然把他人私有财产卖掉,弁取非法利益,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公然挑战法律底线,欺骗消费者,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对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一件简单的民事侵权案件很快将演变为流血牺牲事件,该房地产公司是县房地产局下属单位,公司员工都是县房产局职工。
我于2018年3月就走访当地派出所,辰溪县公安局、辰溪县房地产管理局、辰溪县信访局,并找到主要负责人,都没有给我明确答复,到现在一直没有解决,难道硬要我也去抢房,发生流血事件,有关部门才能出面,现有关部门一直示能依法作出公正处理,以平民愤,房子不是小事,是我们平民百姓的大事,打老虎也好,拍苍蝇也也好,希望处理好老百姓的大事,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都是政府單位,官官相護,相互推,推來推去也就不了了知啦!
“shucaibao123”网友:
您好,您“投诉辰溪县房产局一直未能处理建祥房地产一房多卖恶劣行为”一贴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网贴中反映的舒财保在金时圆购买的住宅在我局确实已办理网签手续,谢景云在金时圆项目无网签记录。
二、我局就网贴反映的情况进行过协调,但未达成一致。
三、建议网友走司法途径解决。
辰溪县房产管理局
2018.6.22
2018-06-19 18:4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