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匡曦包庇纵容刘小芳违法犯罪涉嫌渎职的举报
我叫李志超,男,汉族,1969年7月22日生,身份证号:43010519690722***7,电话:18692005898,本科文化,湖南祁东人,现住洪桥街道。本人于2014年在洪桥镇中心市场富绅路15号创办祁东现代口腔诊所,注册登记号:pdy00041d43042617d2152,从事口腔工作20余年。
刘小芳,女,身份证号:43042619840905***3,无业游民。
刘小芳现反映牙齿疼,索要30万元,多次到我诊所闹事,造成我现无法正常经营,损失巨大。有关情况如下:
一、治疗基本情况:2016年10月4日当天,刘小芳因上、下前牙细小,缝隙大、到我们诊所要求做全瓷冠美容修复。我们按要求制备了牙齿,6、7天后,刘小芳来诊所说我们把她牙齿搞坏了,现在牙齿疼痛,要求到湘雅医院治疗。
二、刘小芳所作所为:一是不配合治疗、鉴定。我们诊所人员四次陪她去湘雅医院治疗,她不配合,并百般叼难,多次来诊所要钱,六次共拿走2.15万元。我一直要求刘小芳作损伤鉴定,以便作相关赔偿,但她一直拒绝。二是索要巨额医疗费,刘小芳扬言要赔偿她30万之多,才能了事。三是无理取闹。刘小芳多次聚众到诊所来闹事,2016年10月30日至2017年3月7日,她自己、她父母亲甚至社会其他闲散人员等多人到我们诊所聚众闹事28次,最多一次来了20多个人,砸打设备、散发传单,索要医疗费。四是行凶打人。2016年10月30日11时多,刘小芳在我诊所闹事,并打了我左耳一耳光,引起我左脸麻木,听力障碍,经鉴定为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2016年12月27日,经在衡阳市附二医院内的衡阳市云集司法鉴定所鉴定,我的伤情已构成轻伤二级。
在此期间,刘小芳她们闹事时,我每次都打110电话报警,派出所接警后,都不了了之,来处理事情的民警主要是玉合派出所副所长匡曦。匡曦在处理这一事件有关情况如下:
一、刘小芳打伤我后,我去鉴伤时,要求派出所副所长匡曦给我开介绍信,他却以各种理由不开出;派出所其他民警开具介绍信,鉴定为轻伤后,匡曦却以介绍信非他本人开出,对该鉴定结论不认可,至今一直拒绝立案;
二、2017年3月3日,刘小芳等又到诊所闹事,匡曦当时在派出所答应我们,若她们再来闹事,会依法予以处理;但3月4日,刘小芳同其父母到诊所闹事,派出所只是出警将其带离并未作任何处理,3月6日刘小芳父母又来诊所闹事,后被送到县公安局,但当天就见其已被放出。由于派出所未对她们采取强制措施,3月8日其父母又来店门口附近散发诋毁我诊所的传单。
刘小芳拒绝作损伤鉴定,无理取闹,以种种理由敲诈勒索,对我人身构成了伤害,给我诊所造成巨大损失。而匡曦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一直在纵容包庇刘小芳等,严重渎职,滋长了其来闹事的器张气焰,在此恳请上级部门对派出所副所长匡曦进行调查,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对刘小芳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处理,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
报告人:李志超
2017年3月22日
哎 祁东呀 看着这些无处申的冤无人理的案 心里发凉 难怪那些恶人如此猖狂
2017-03-27 17:2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