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株洲市纪律检察委员会领导:
我叫陈炜,现举报株洲县农业局工会主席陈勇(副科、家有妻儿),在职期间利用金钱和职务便利,勾引我妻杨娟(广州申浪国际旅行社-计调人员),两人通奸长达近一年之久,在这段时间里暗中控制杨娟串通家人合谋数次向我提出离婚和搬东西离家出走。现在他搞得我妻离子散,骨肉分离,至今两岁半儿子见不到妈妈有三个月余,已经成了半个孤儿。陈勇身为国家公务员和共产党员,在当前十八大中央大力反腐倡廉的形势下,顶风作案,违反国法党纪,其道德败坏,损坏国家公职人员和共产党人的形象,另有可能其存在贪污腐败,其行为给社会带来不安宁。为了纯洁社会人碴,现将我所掌握的关于陈勇勾引我妻杨娟进行长期通奸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陈勇,男,现年43岁,家住株洲县渌口镇双园北路2号704号房,共产党员。工作单位:株洲市县农业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举报事实:
1. 2014年至2015年手机缴费清单通话记录,发现陈勇利用办公室电话(0731-27627137)座机和手机13807410600打给我妻杨娟的手机号18925062092(该号码已经被封存),保持通电时间长达半年之多,据杨娟自己交待,在09年陈勇就借公务之便,对她表露心迹,并在她没钱的时候打车送钱给她用,今年三月份因导游证年检去株洲又开始勾搭上,后续在六月份迅速升温,七八月份陈勇答应给她买房,后续十月份其弟弟的工作得到解决以及日后可能替她解决工作,娘家人默许此事,并合谋数次制造事端离婚,后续发展到煽动她当面多次搬东西出走,至今未归。
从通话时长和频率来看,初期两人在下班时间都会常通话,后续发展到无论早中晚,无论上班还是下班,只要是有必要,都会通话。
从通话漫游地来看,从六七月份开始两人周四或者周末频繁往来两地。十月份和十一月份数次离婚离家出走,杨娟都前往株洲与陈勇会合。
2. 陈勇利用金钱和房子作诱饵,破坏我的家庭,在与我妻多次沟通中她交代(详情见录音),陈勇承诺,只要杨娟先离婚,就为她离婚,并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车子也转到她的名下,还有家财(含存款)都交给她。部分细节我回忆在七八月份的时候,我妻子感慨要在株洲有自己的房子,并过上轻松稳定的生活,不再像现在这样累死累活。在陈勇的指使下,杨娟不但不允许我碰她分毫,并先以出差为由离家出走,后续公然分居,并故意多次搬东西,以方便周末陈勇来广州供她专用。2015年2月14日,陈勇像往常周末一样,开车来广州和杨娟过情人节。被我亲眼看到他们在一起吃晚饭,后续我假装回老家过年暗中跟踪他们,2015年2月15日他们在广州东逸湾酒店五星级酒店开房,被我拍到了录音
3. 陈勇为了逼迫我离婚,也为了图新鲜,做出令人更加发指的事情。2015年1月2日,我父亲六十岁生日,杨娟借工作忙为由不回,由我岳母娘肖春莲来我父亲家吃酒,打探办酒虚实。而在1月1日,陈勇开着私家小车从株洲到广州,当天晚上趁我座11点30的火车回老家,立即开车到番禺区亚运城媒北村12栋404室我家里,两人在我家过夜,第二天早上八点十分左右,将家里能够带走的东西全都偷走,后经我回家发现家里出现大变样后报案,经过当地派出所的监控录像监控和对案情的调查,才查出陈勇的真实身份和其与我妻子以往的通奸事情。
4、陈勇利用职务之便走后门,拉关系,解决了我妻弟杨某的正式工作。陈勇为了得到我妻的欢心,用我妻的肉体开路,陈勇拿金钱交换,将一个高中以下学历当了两年兵的弟弟杨某去年招进了某消防大队当消防员,正式职务员。(具体情况因她们有所隐瞒,未得知)
5、根据株洲县农业局的内部分工,陈勇主管全县农业项目招投标工作已经多年,超过五十万项目,是否与乙方串通一气,故意泄露标底,从中受贿。低于五十万的项目围标,是否搞暗箱操作,从中贪污国家资金。要不然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底气诱惑我妻离婚,要不然一个28岁的妇女怎么会抛弃自己的丈夫和两岁的儿子,自愿投入43岁的有妻有儿的陈勇。为什么她对他有那么大的决心和吸引力呢?金钱和权势。一个县城的工作人员哪里有那么多钱?
以上材料均属实,我们殷切希望市纪委领导对陈勇的所所违,目无党纪国法,严重违反习主席八项禁令,认真进行核查查处,对于陈勇这样的害群之马,应严厉惩处,还人民一个诚信,还给社会一个公道,还我家一个安宁。
为什么现在举报都找市纪委了 而不找县纪委的 。县纪委干部能否想一想呢。
郑重申明本人帖子是转载的 大家可以百度一下 很多论坛上都有。
2015年3月19日,我委收到发贴人实名举报株洲县农业局工会主席陈勇与其妻通奸等问题。中共株洲县委、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组成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认定陈勇与举报人妻子通奸属实。3月2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陈勇进行党纪立案调查,4月3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陈勇的领导职务。目前此案正依程序办理中。
2015-04-03 14:1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