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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东茅岭四人持刀入室行凶,凶手逍遥法外

2018-11-27 18:26:37发布28次查看
我叫蔡建 男, 系岳阳人
2015年11月5日晚六点左右,我在家上网,听到啪的一声,以胡长为首的四人持刀冲到我家,对我进行砍杀,我逃到门外时,被他们按住,围着砍杀,不知多久,听到警声,他们才离开,当我醒来,已在医院,三天后,东茅岭派出所在医院做了口供,十天左右,派出所黄警官电话我,说砍我的人已经在派出所,要我过去,我过去做什么?第一法医鉴定没做,第二,我还心有余极,第三,伤还没好,走路都不太方便,所以我没有过去。2015年十二月十七日 巴陵司法鉴定 为轻伤,我不服,后派出所委托湘雅二医院鉴定,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2015】临鉴字第2038号为左侧胸部穿透伤,头部,右侧大腿残裂伤,全身多处刀伤,评定为轻伤。鉴定结果交给东茅岭派出所,其间多次找到派出所,总说;“要你不来,现在找人不到."后2016年一月一十六日,我找到派出所黄警官要我十八号来派出所,我又回去等,十八号我到派出所,黄警官说;“现在找人不到,你先等“ ” 到了下午四时许,我再次来到派出所,找黄警官,这时他在值班,我问他案件进展,法医鉴定已交上去半个多月了,一直没有立案,而且每次到派出所,都是不太理彩,我说你不立案,我就等,这时鲁所长发脾气,指着我说,要等你去外面等,不在这里等”当时还要求我写了什么不要求调解的证明之类的东西,我在派出所门口等,这时黄警官坐警车出来,说:“晚上立案,要你来不来,现在我们找人不到,你找人,找到人了联系我们”二个星期后,一直没有立案,黄警官说晚上立案,说我找人,找到了联系,晚上,收到信息立为【刑事案件】为初查中,此时法医鉴定已交上去2个多星期了,1月20日,黄警官给我电话,要我立马赶到派出所,说联系到行凶者,当我到达派出所时,行凶者和派出所的干警在一起玩手机,像一家人的样子,行凶者看到我来了,露出凶狠的眼光,还要打人,幸好我有个朋友在场,接着我被黄警官带到了冷水辅拘留所进行第二次口供,并进行了冰毒尿检,我没有,行凶者有,黄警官要我签鉴定通知书之类的,当我签完后,发现上面只有行凶者一个人和我的名字,为什么不是四个人的名字,而是他一个人和我,我产生质疑,就把我签安画掉了。这时黄警官发大脾气“你签就签,不签就出去”,我在外等了大约一个小时,我要求离开,和黄警官一起的民警破口大骂,并大力摔门,把我关在门外,都差点撞到鼻子,这个画面摄像头应该拍到,可据可寻。下午3点45分许,我离开拘留所。4时许,带头砍人者就打来了的电话。我没敢接,马上又发来短信威胁,晚上5点49分,收到立为【刑事案件】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第二天早上九时许,接到派出所电话,要我带医疗本到派出所上普(这个词不太懂),后问,是上法院,我问“别外三个人呢?”黄警官说;“不光你的事,法院里怎么说就怎么说”。别外三个人都没有任何处理,法院里能怎么说?1月20日中午9点39分,,接到黄警官电话:“明天上普,如果你不交医疗本,到时把人放了,找你扯皮,就不怪我们派出所”下午我连忙把医疗本交到派出所,又找到黄警官:“谁至你轻伤就找谁,他们又没有至你轻伤,他们也只是个治安拘留,到时你也得治安拘留。”他们四人持刀到我家把我砍伤了,还要把我拘留?你们是保护人民,还是保护犯罪,请你们摸着自己的良心办事啊,到了这个时候,我有几个疑问?
第一,案发后,砍人者到派出所,派出所做了口供不作出处理,而放虎归山
第二,案发2个月,法医鉴定交了二个多星期,派出所才立案为初查?
第三,为什么要做第二次口供,进行了尿检后,我出拘留所接到带头行凶者的电话才正式立案?
第四,派出所说谁桶我轻伤就抓谁?难道他们在现场看到谁桶的,而且别外三个人不是一起持刀砍人吗?再说,派出所怎么确定的哪刀都是他所为?就算他捅的,别外三人难道不是帮凶吗? 难道几个人去把人杀了,有一个人说他杀的,别外的人就无罪了吗?
第四,为什么第一次立案,第二天上普,别三个人也不做任何处理,就算他们治安拘留,也要把受害人拘留,这还有法律吗?
第五,为什么派出所对砍人者就如同兄弟朋友,还在一起玩手机,嘻嘻哈哈的,对受害者态度就如此恶劣
至今带头砍人者都还逍遥法外,派出所也不做任何处理,我受伤后,一直在家养伤,头部,胸部,手,脚 ,遍体粼伤,生活都有所不便,至今医药费也无人问津,本来生活就不宽裕的家族,更是雪上加霜?敢问 这个社会还有公道吗?敢问这个社会还有正义,有法律的吗?敢问,人民的保护神派出所,公安就是这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的吗?跪求政府将砍人者绳之以法,还我们百姓一个公道,保护我们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能有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给我们百姓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
支持楼主
内容牛头不对马嘴
估计你也是好人.要不借他人钱不还
  蔡建被故意伤案一案案发后,我局东茅岭派出所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蔡建当日与胡某、万某等4人发生纠纷冲突,双方均有人员受伤,蔡建伤情经湘雅医院鉴定为轻伤。现持刀砍伤蔡建的犯罪嫌疑人万某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逮捕。蔡建可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岳阳楼公安分局
2016年2月22日
2016-02-19 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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