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对信访举报调查不力的益阳赫山纪委启动问责
因赫山纪委涉嫌包庇腐败村霸!
2017年2月27日晚上,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了中央纪委通报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其中一条就有“湖北省武汉市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英俊因对信访举报调查不力等问题”被问责(如图)。我们要在此披露湖南益阳市赫山区纪委同样对群众举报腐败村霸调查不力,明显涉嫌严重犯罪却不移送司法机关,恳请上级相关部门也要启动问责!
我们是赫山区欧江岔镇合亿村、兰溪镇泥湾村、桃花仑资管委部分党员、村干部、群众代表。近三年内,我们各自举报所在村(资管委)干部严重贪腐等违法违纪问题,赫山区纪委所作的调查却根本就是不负责任,浮在表面,问题都在账目里却不公开清账,所以作的处理或者避重就轻,或者根本就不作处理,忽悠举报人。我们怀疑被举报者有保护伞,甚至有利用黑势力之嫌。我们无数次向赫山区和市纪委或信访等部门寄送材料,却总不见回音,我们又怀疑所有材料被人堵截!我们多次上门找赫山区各级纪委却遭到个别纪委干部的忽弄甚至挖苦讽刺,致使涉嫌腐败村官日益嚣张,群众感情受到严重伤害!3月2日上午,我们找到益阳市纪委,纪委监察室一工作人员称要“三个月之内”答复!我们已经举报两三年了,还要等三个月?现将我们各自举报对象的相关材料和举报经过简要叙述如下:
合亿村官刘光辉贪污金额百万没受处理!
2016年3月上旬,赫山区欧江岔镇乡镇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就在此时,合亿村村主任刘光辉组织了几名村民代表对村上帐务开始了“清理”,有一村民正好路过,无意在一大堆条据中发现一张兰岔公路的白纸条据(长1.435公里,单价24.5万元,合计35.15万元),立即引起该村民的注意。此公路全长仅400多米,且资金是由上面拨给原牌口乡的用于防洪工程大堤硬化的,完全与我村无关!当时,这位村民就问清帐代表及村干部是怎么回事,他们都无言以对。后来询问村会计吴建光,他告诉我们,自刘光辉上任以来,村上的账目全部是刘光辉请“清账代表”汤红金做账,再由他“负责交账”,村上的事他一概不知情!该村民当即将以上的白纸条据全部带到了镇政府,来到镇纪委书记刘伟办公室,向他反映了这一严重贪污违纪行为,当面交上了白纸条据。此时刘伟也非常重视,作了记录,并收了条据。不料刘伟收到该白纸条据后,不但不按党纪要求组织力量严肃查处,第二天反而把这一贪污发票又全部退回给合亿村作了村上的“合法开支”!事后村民立即将情况反映到赫山区和市信访局及市、区、纪检等相关部门。两个多月后,村民再次追问此事,才得知刘伟将村主任刘光辉所贪污的35万多元,以现金方式交到了镇财政所!一个纪委干部明知不能为而顶风作案,这背后因素到底是为什么?!
村民对此不解,继续深入调查,另外发现,刘光辉作为一名村干部,在市、区两级争取了投资款一百多万元,可在村上没有做一点工程。刘光辉担任村主任两年不到,村级公开栏上面显示的两年收入共210多万元,经村民核实,实际合法开支还不到一百万元,其它资金不知去向!村民们群情激愤,进一步了解了解村上的财务情况,发现了更多的贪污腐败问题,且性质非常严重:一是帐目上列出开支与实际费用差距相当大;二是向村民公布的财务数字与帐目明显不符;三是村上帐目80%以上都是自制的白纸条据,大部分都是假发票,如普丁公路硬化预算67万元,施工合同却变成了120万元!上述事实除我们手头已掌握的部份证据外,只要深入调查,还可以找到大量确凿的证据予以佐证!
自从我们于5月底将相关情况举报到赫山区,当时邓区长指示分管区长彭小平过问,彭副区长再批示赫山区经管局配合区信访局对合亿村账务进行调查。四个多月后,由赫山区经管局得出一个“初步结论”,证实兰岔公路硬化涉及贪污金额41万余元,另查出2014年涉嫌贪污款17万余元!
举报人提出要看到村上的账目,一直被镇政府捂住。而我们发现,赫山区经管局的初步审计结果还有多处不实的地方,比如50水渠本应该只有不到140元每米,但他们的报表上多达300多元每米!这多出的钱难道不是落入了个别领导干部的腰包?
刘光辉的其他违法事实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只要深入调查便可水落石出!我们举报无半点虚假,如属诬告,我们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让举报人不解的是,如此严重的涉嫌违法的贪污事件,赫山区和欧江岔镇干部每次都是以“没时间”、“搞不赢”为由进行推脱!将合法参与举报的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当猴耍,官官相护太明显!这幕后到底有哪些领导是保护伞?相关领导干部的党纪、法制观念在哪里?
举报人 颜三意、彭雪辉、颜正辉、汤季平、刘健康、刘立勋等
一份录音证实益阳赫山纪委包庇违法村官!
我们手头有一份录音文件,内容是益阳市赫山区纪委对兰溪镇泥湾村原村支书文平生、村会计王建新、村妇女主任文少云三人涉嫌违反财经纪律、冒领征地拆迁补偿款、贪污挪用公款数额惊人等20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撤销文平生支部书记职务,村会计王建新和妇女主任文少云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过纪委与村民代表的对话录音,让人产生这样的错觉:明明涉嫌违法犯罪,赫山区纪委不但不移送司法机关,反而向村民作出许多荒唐的解释!
录音中,包括了村民代表的举报内容。但赫山区纪委的“调查处理”不痛不痒,对于文平生、王建新等人的许多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没有作出合理解释,具体如下:
1、2011年千吨级码头片地青苗补偿费14万余元没做账,除补偿村民一部分外,其余的钱去了哪里,纪委没有再讲;
2、千吨级码头建设过程中,以挖机、水泥等材料的名义虚开发票5万元,纪委帮他辩白说“他们身上有发票,作了开支”。就算有开支是真的,开假发示岂不同样违法?
3、2011年进港公路建设各种补偿费40余万元没做账,赫山区纪委立案调查时,文少云、王建新找村民补了10万余元假发票蒙骗纪委。赫山区纪委竟然不讲原则,听之任之,还轻描淡写地说“他们三人身上有发票,要做到账上去”!纪委不论发票的真假,也不与我们见面,就这样草草结案!
4、文平生等人通过虚报手段套取了进港公路和千吨级码头两处工程各5万元“迁坟款”,赫山区纪委在调查时却只讲了一个5万元,而且还从村财务中提走21800元,至于为什么,还有对剩下的资金没作任何解释!
5、2011年,进港公路配套工程各种补偿款数额不详,村民代表们举报后,文平生于2015年元月交出12万元,先不管到底有多少资金,仅交出的这12万元,文平生占用达三年之久,明显属于挪用,纪委为何对此不作追究?
另外,文平生等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还有很多,包括我们尚没举报的以及纪委没有调查的,在此不一一列举。
特别强调的是,我们举报文平生等人的20余个问题,涉案金额达到千万余元,对于我们举报的事实和赫山区纪委的调查材料自始至终没有与举报人见面,仅仅是根据文平生的讲述作的所谓“调查”,我们认为完全不真实,纪委却不了了之!
更荒唐的是,赫山区纪委竟然纵容兰溪镇纪委不讲党性原则,涉嫌刻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经我们多次举报无果后,我们于2016年5月6日找到益阳市纪委,市纪委一位姓刘的主任指示赫山区纪委和兰溪镇给一个满意的交待。
而兰溪镇纪委是怎么交待的?且看兰溪镇纪委的“表演”:姚书记所谓的交待就是通知文平生和其团伙到镇上重新做账。我们提出质疑:文平生是个犯罪嫌疑人,应当避嫌。再者2008年的账怎么拖到2016年才做?姚书记竟然称“现在农村这种事普遍都是的”。我们问,既然是问题,为何不处理?姚书记竟然打起了“人情牌”,说“你们日子好过了,都是乡里乡亲的,不要管这些事!”
我们对兰溪镇纪委的做法无法理解,第二天又去找他们,姚书记提出,我们可以看账,但条件是不能拍照、不能抄录!我们认为,这样做完全是忽悠我们,因为我们不懂专业,没意义,我们要求请专业或清账小组来看账,但没有得到允许,就这样不了了之!
更不正常的是,我们发现,在赫山区个别干部的纵容下,文平生等人在当地仍有相当大的“能量”,甚至胆敢继续违法明目张胆!群众百思不得其解:为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村干部,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侵害群众利益!比如,王建新竟然公开宣称泥湾工作由他抓全面,便利用职权敢侵吞死者徐贱贤老婆、王加生、王国良等人的民政补偿费一万余元;2016年上半年,王建新不顾当地土地受到严格控制,竟然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让其弟弟在进港公路禁区修建一个混凝土搅拌场,晴天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环境,周边群众苦不堪言;当地普华毛巾厂于2015年上半年倒闭后,尚欠下泥湾村村民的工资和材料款共几十万元,后毛巾厂遗留问题由政府作了处理,于2017年1月份支付该笔费用时,由王建新代领文跃彩、文来贵、文光清等的工资和材料款,他竟然从中截取10%共一万余元,他对村民的解释首先是“我花了费用”,后来又说是“村干部在毛巾厂值了班,要支付工资!”这明显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我们不禁要问:当地的纪检、组织、司法部门,到底讲不讲正气、讲不讲法律?
举报人:徐寿年、王正端、徐贱全、徐国安、王雪春、王跃华、王罗生、文瑞清、徐正高、王跃华等
纪委公开庇护女巨贪,应查处办案人员并重新调查!
在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资管委,针对我们举报人多次通过网络或向各级纪委递交的举报材料反映桃花仑资管委女支部书记卜翠兰涉嫌多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赫山区纪委在拖了近两年之后,终于在2016年12月30日上午,召集了150余名当地群众(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卜翠兰的亲信。全体成员有4000余名)召开了一个所谓的“调查反馈会议”,宣读了一个处分决定:卜翠兰因“违反财经纪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且经举报人核实,该处分决定中所“调查”的内容,就是此前由卜翠兰亲信和御用律师周某“作证”所撰写的“对于网民的回复”!而对于卜翠兰涉嫌的严重犯罪行为,赫山区纪委采取“王顾左右而言他”的态度,故意撇开,编造谎言掩盖事实真相,从而帮助她开脱,涉嫌严重的庇护!
赫山区纪委避重就轻庇护卜翠兰的具体事实如下:
一、对卜翠兰非法拥有9处宅基地的事实只字不提。卜翠兰不是拆迁户,又没有在桃花仑办理任何征地手续,根据国土法相关规定,集体土地是不能非法买卖的,是拆迁户的话不可能买到这么多地,而不是拆迁户又是不允许买的,难道赫山区纪委就不懂吗?关于卜翠兰独吞9处宅基地的过程是这样的:2011年,本已经在社区退休的卜翠兰,经桃花仑街道办事处任命为副支书(代理支书是街道办干部兼任,实际行使职权者是卜翠兰)。刚上任,卜翠兰趁新的资管委其他成员不熟悉情况,浑水摸鱼,假借丈夫姐姐姚立娟(国家公务员)等人的身份,假冒拆迁户在当地骗取集体土地宅基地达9处共计540平方米(各自住房充足且有多余,这些宅基地是建房后非法买卖牟取暴利近300万元),完全是以权谋私!2014年,群众举报了此事,原来的老支书卢德雨证实,卜翠兰这明显是违法侵占的!同时,原支部书记陈建秋也可证实!而桃花仑街道办事处原纪委书记赵敏(现已调赫山区纪委任常委)对举报人讲:卜翠兰的9个宅基地是桃花仑街道办事处刘先跃书记亲自批了5处,原办事处人大主任刘耿仁(兼桃花仑资管委支书)批了4处!作为纪检部门,只要真正深入调查,找相关知情人核实,事情就会水落石出,可赫山区纪委为何不提此事?
二、开发商行贿车辆款说成是“奖励”。对于卜翠兰受贿房产开发商雄森国际29万元小车款的事,赫山区纪委称是开发商“奖励”的,真是天大的笑话!当时卜刚上任,雄森国际在桃花仑的征地拆迁手续都不是在她手上办理的,凭什么奖励给她?作为开发商,奖励的目的是什么,作为纪委的办案人员,何不动动脑筋想一想?还是故意庇护?实际情况是,“雄森国际”开发的土地,是通过益阳市人民政府网上挂牌拍卖的,与桃花仑资管委无任何经济往来,此解释纯粹是掩盖卜翠兰受贿的事实真相!车一共是两台,一台是卜翠兰送给了办事处书记刘先跃,另一台留给了她自己使用!一年多以后,被群众发现,追究车辆的来历,她才以“新车作旧车买”交出了17.5万元钱到资管委账目上。明明行贿受贿,难道被发现后一年多再退款就不受追究了吗?法律依据在哪里?
三、关于卜翠兰涉嫌非法买卖近2亩集体土地的问题,赫山区纪委称是“市政府有文件,为消除安全隐患作的处理”。卜翠兰通过与雄森国际官商勾结,暗箱操作,而雄森国际与拆迁户的拆迁协议是产权调换,但真相是雄森国际收取了陈春秀、吴德红两拆迁户65万元土地款后,又进行的再次非法买卖,且没有开出正规发票,是从拆迁补偿款中扣除。而且,雄森国际现所征的桃花仑资管委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至今仍未通过益阳市人民政府的审批手续!均属巧立名目,所以都是非法的!所有举报材料已经说明,是有据可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集体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当初有村民向刘先跃指出:这是非法的,刘书记说:“只要不对外讲,是没问题的。”
四、赫山区纪委称举报人之一的许东升对卜翠兰进行举报是“没有达到两处电梯房的个人目的”。这真是无稽之谈!此事的来龙去脉完全是桃花仑街道办事处书记刘先跃与卜翠兰因做贼心虚精心策划的一出“维稳”闹剧。2015年12月14日桃花仑街道办事处主持的所谓《息访维稳协议》,而关于此协议的真相是,只要许东升不再举报,就给2处宅基地,另每年支付“顾问费”12000元。但许东升坚持原则,宁愿不要个人好处也不会停止举报(在场的桃花仑社区支书胡灿新、桃花仑派出所驻社区民警周友良、桃花仑办事处副主任程玉祥、卜翠兰、孙志军和许东升本人,是否属实,可调查落实!后来又凭空捏造出许东升是为了两套“电梯房”,纯属诬告!调查上述参与所谓维稳协议会议人员便可知晓!)为了此事,许东升曾多次要求赫山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张伐找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但一直不予理睬,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对许东升进行栽赃陷害,作出违背客观事实的所谓“反馈”!
关于卜翠兰涉嫌的其他违法犯罪事实,举报人手中还有更详细的证据与线索!纵观益阳已经被处理的一些干部,有好多还比卜翠兰情节轻微得多!由此看来,赫山区纪委明显是在庇护卜翠兰!
桃花仑资管委举报人:卜卫明、陈建秋、喻海宾、许东升等
纪委真是搞笑
群众举报,应该鼓励,可纪委干部还挖苦讽刺,这样的纪委干部要给予严厉批评教育!作为纪委干部,应该是多少学了点知识的吧?就算你是受到某领导指使包庇腐败分子,而你对待举报群众的方式也太愚蠢了吧?!
我们可怜的部分党员干部,你们无能、为保自己的利益也就表示理解,但你们不能是非不分!
天下乌鸦一般黑
希望中央纪委亲自出马好好查查赫山区纪委!!!
帖文提到的举报人喻海滨是捏造的,严重影响了本人的名誉,特此声明!
2017年3月2日中午12:38:49,本人以网名“三地举报人”的名义,以《赫山区纪委对群众举报腐败村霸调查不力》为题发表了一篇帖文。因发此帖文时,桃花仑资管委举报人中“卜卫明、喻海滨”两人本人并不知情,故发帖后造成负面影响,关系到当地社会稳定,特向二位致歉!
2017年3月2日中午12:38:49,本人以网名“三地举报人”的名义发布的帖文《赫山区纪委对群众举报腐败村霸调查不力》中,桃花仑资管委举报人中除“卜卫明、喻海滨”两人本人并不知情外,还有陈建秋先生也不知情。在上楼致歉中因疏忽大意遗漏了陈建秋先生的名字,特在此向陈建秋先生深表歉意!
上中央纪委网站举报
我的情况跟你们一样,我都告了一年多了,人家关系网就是编的太好了
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请勿忘初心。
2017-03-02 12:38:49
